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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宁县2022年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补贴实施方案
时间:2022-08-01 来源:永宁县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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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认真做好农业机械报废补贴工作,加大耗能高,污染重、安全性能低的老旧农机淘汰力度,加快先进适用、节能环保、安全可靠农业机械的推广应用,促进我县农机装备结构优化和节能减排,推进农业机械化转型升级、绿色发展和安全发展,根据区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2022年农业机械报废补贴实施方案》和《永宁县2022年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实施方案》的有关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党中央和自治区党委关于“三农”工作各项决策部署,坚持“农民自愿、政策扶持、方便高效、安全环保”的原则,通过政策支持引导老旧农机报废更新和升级换代,进一步加大耗能高,污染重、安全性能低的老旧农机淘汰力度,加快先进适用、节能环保、安全可靠农业机械的推广应用,努力优化我县农机装备结构,推进农业机械化转型升级绿色发展

二、资金来源及实施内容

2022年从我县农机购置补贴资金中安排10万元,在全县范围内完成6台套老旧农业机械的回收拆解和报废补贴。2022年农机报废更新补贴结余资金结转至2023年继续使用,连续两年未使用完的结转资金,按有关规定处理。

三、补贴种类和补贴对象

(一)补贴种类。报废补贴机具的种类为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水稻插秧机、机动喷雾(粉)机、机动脱粒机、饲料(草)粉碎机、铡草机

(二)补贴对象。补贴对象为我县从事农业生产的个人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包括农机作业服务公司、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农业企业和其他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组织等。

四、报废条件

(一)来源合法。

1申请补贴的报废农机应当主要部件齐全,来源清楚合法,机主应就机具来源、归属等做出书面承诺

2经注册登记达到报废条件的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应当提供农机监理机构核发的牌证

3无法提供牌证或未纳入牌证管理的农业机械,应当具有铭牌或出厂编号、车架号等机具身份信息。来历不明、无铭牌或出厂编号、无车架号的机具不予受理。

(二)报废技术条件。农业机械的报废技术条件按照《GB/T16877-2008拖拉机禁用与报废标准》《NY/T1875-2010联合收割机禁用和报废技术条件》《NYT3530-2019铡草机报废技术条件》《NYT3529-2019水稻插秧机报废技术条件》《NYT3532-2019机动脱粒机报废技术条件》等相关标准执行,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一是达到或超过报废年限,小型拖拉机报废年限为10年、大中型拖拉机报废年限为15年、履带式拖拉机及自走式联合收割机报废年限为12年、悬挂式玉米联合收割机报废年限为10年、水稻插秧机及机动喷雾(粉)机报废年限为10年(按机具铭牌标明的生产日期计算)、机动脱粒机报废年限为8年、配套电动机功率小于等于18千瓦的饲料粉碎机报废年限为10年、配套电动机功率大于18千瓦的饲料粉碎机报废年限为12年、铡草机报废年限为10年;二是虽未达到报废年限,但技术状况差、故障发生率高、安全隐患大的农业机械;三是损毁严重、维修成本高、技术状况差且无法修复的农业机械;四是国家明令淘汰的农业机械。

五、补贴标准

补贴标准严格按照自治区农业农村厅  财政厅  商务厅联合印发的《宁夏回族自治区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补贴实施方案》中的“农机报废补贴额一览表”相关要求执行。

、操作程序

(一)报废旧机。申请报废农机的机主凭身份证明及机具的相关资料,将拟报废的农机交售给回收拆解企业或回收网点。报废农机残值按照公平交易原则合理确定。回收拆解企业或回收网点核对机主信息和报废农机信息,现场采集报废农机与机主的人机合影照片,向机主出具经签字盖章的《宁夏报废农机回收确认表》。

  (二)解体销毁。回收拆解企业应及时对直接或从回收网点收购的农机进行拆解并建立档案,对国家禁止生产销售的发动机等部件进行破坏性处理,填写《宁夏报废农机销毁记录表》,采集报废农机拆解前后对比照片,建立包括报废农机铭牌或其他能体现农机身份原始资料的拆解档案,保存期3年。县农业农村局应依法对回收拆解企业拆解或者销毁农机进行监督。

(三)注销登记。纳入牌证管理的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的机主凭《宁夏报废农机回收确认表》及相关证照,到县农机安全监理站办理农业机械牌证注销手续。县农机安全监理站核对机主身份和报废农机信息后,收回报废农机牌证,并在《宁夏报废农机回收确认表》上签注“已办理注销登记”字样;牌证丢失、无牌证或未纳入牌证管理的农机,核查登记、备案信息后在《宁夏报废农机回收确认表》上签注“已核查档案信息”字样。

(四)补贴资金兑付报废农机的机主凭有效的身份证明和《宁夏报废农机回收确认表》(详见附表1-2、《宁夏报废农机销毁记录表》(详见附表1-3、《宁夏农业机械报废补贴申请表》(见附表1-4),向县农机安全监理站申请农机报废补贴。县农机安全监理站在收到报废补贴申请后2个工作日内做出是否受理的决定,对因资料不齐全等原因无法受理的,应注明原因并按原渠道退回申请;对符合条件可以受理的,应于13个工作日内(不含公示时间)完成相关核验工作,并在永宁县政府网上公布申请补贴信息,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县农机安全监理站每月向财政局提交1次审核通过的补贴款结算材料。县财政局审核农机安全监理站提交的资金兑付与有关材料,于15个工作日内向符合要求的报废机主兑付资金。补贴申领原则上当年有效,因当年财政补贴资金规模不够,办理手续时间紧张等无法享受补贴的,可先备案,在下一个年度优先兑付

永宁县农机购置补贴领导小组按照报废补贴机具总量不超过购置补贴机具总量的原则,合理确定年度报废补贴农机数量。个人年度内享受报废补贴的农机数量不多于3台;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年度内享受报废补贴的农机数量不多于5台。

、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农业农村局、财政局、商务局、农机安全监理站把农机报废更新补贴工作,作为我县推进农机新旧动能转换、加快农机化高质量发展、助力乡村振兴的重要措施,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职责分工,密切部门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县农业农村局、农机安全监理站要结合本地实际进一步细化完善操作方法,及时办理报废更新补贴手续,按时限向财政局提交相关资料。县财政局要强化资金监管,及时审核并向符合要求的机主兑付资金。县商务局要参照《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等法规、规章,加强对报废补贴工作和回收拆解企业的监督指导。

(二)推行便民服务。县农机监理站积极开展农机报废更新工作,要强化服务意识,创新工作方式,鼓励采取“一站式”服务、网上办理等便民措施,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做好与农机购置补贴工作信息平台的衔接,加快实现回收拆解等信息与农机购置补贴相关信息的互联互通,提高补贴申请资料校核效率。鼓励回收拆解企业或回收网点上门回收、办理业务。县农机监理站、农机报废拆解企业全面实行报废补贴办理服务系统常年连续开放,方便机主随时随地能够申请并录入机具信息,实现申领报废补贴“最多跑一次”“最多跑一地”  

(三)注重公开公正。充分利用电视、广播、网络等媒介,加强政策宣传,扩大公众知晓度,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县农机安全监理站要建立农业机械报废补贴信息档案,对实施方案、补贴标准、操作程序、投诉咨询方式和农机报废补贴受益人等信息全面公开,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确保农机报废更新补贴工作公正透明、阳光操作。在实际需求大于年度报废补贴数量时,采取按先后顺序、公众摇号等公平公正方式确定指标,并在下一年度优先对本年度申请未获得补贴的办理补贴。

(四)强化监督管理。要将农机报废更新补贴实施纳入农机购置补贴延伸绩效考核内容,强化结果运用。各有关部门要根据各自职责加强农机报废更新补贴工作的监督,严查虚假报补等骗套补贴资金的违规行为。对存在违规行为的回收拆解企业或回收网点,及时上报有关部门进行处理;对弄虚作假套取国家补贴资金的企业、个人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参照农机购置补贴的有关规定和原则进行严肃处理。禁止回收拆解企业或回收网点销售报废农机整机及零部件,防止报废农机再次流入市场。

为做好农机报废补贴工作监管和服务,对群众举报和违规违纪行为及时查证,永宁县农业机械安全监理站设立下列监督举报电话:永宁县政策落实监督电话:0951—8011954;永宁县农机报废补贴举报电话0951-8011954;永宁县政策咨询服务电话:0951—8011467;永宁县农机报废补贴网络举报投诉受理渠道:ynxnjjlz@126.com。

(五)做好总结上报。县农机监理站要加强对报废更新补贴工作的研究和落实,认真总结农机报废更新补贴工作经验和成效,按时向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农业机械化管理处、自治区农机安全监理总站报送总结材料和统计表格。严格执行实施进度月报制度,每月结束后次月2日前填报《农业机械报废补贴实施情况统计表》;每年75日和12月10日前报送半年和全年农机报废补贴实施情况总结。

、执行时间

农机报废补贴政策与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相衔接,每年起止时间与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同步,并根据国家政策和实施情况进行修订。

附表:1.宁夏回族自治区农机报废补贴额一览表  

2.宁夏报废农机回收确认表

    3.宁夏报废农机销毁记录表

    4.宁夏农业机械报废补贴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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