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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国务院关于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决策部署,扎实推进我县农业机械报废更新,加快农业机械结构调整,根据《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25年农业机械化提升工程项目总体实施方案>的通知》(宁农(机)发〔2025〕2号)、《宁夏回族自治区2025年加力扩围实施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的通知》(宁发改环资〔2025〕53号)和《自治区农业农村厅 发展和改革委 财政厅 商务厅 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关于印发<2025年宁夏回族自治区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宁农(机)发〔2025〕4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实施范围和补贴对象
农机报废更新补贴政策在全县范围内实施。补贴对象为从事农业生产的农民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以下简称“机主”)。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包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农业企业和其他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组织。
二、资金规模、补贴范围和补贴标准
(一)资金规模。2025年自治区下达我县农业机械化提升工程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补贴项目资金4万元,完成不少于3台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补贴;超长期国债资金26万元,完成不少于13台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补贴。2024年剩余的中央报废补贴资金0.035万元结转到2025年继续使用。后期下达的各类报废更新补贴资金依照本方案实施。
(二)补贴范围。国家确定的报废补贴机具品目为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机动脱粒机、饲料(草)粉碎机、铡草机、磨粉机、粮食色选机、谷物(粮食)干燥机(烘干机)、穴播机、条播机、单粒(精密)播种机、根(块)茎种子播种机、水稻插秧机、水
稻抛秧机、喷雾机、农用(植保)无人驾驶航空器、农用北斗辅
助驾驶系统、田间作业监测终端等18个。其中,农用(植保)无人驾驶航空器、农用北斗辅助驾驶系统、田间作业监测终端以购置同种类新机具为前提申领报废补贴。
自治区自选报废补贴机具品目为割草(压扁)机、青(黄)饲料收获机、全混合日粮制备机、挤奶机、打(压)捆机、深松机、旋耕机、犁、微型耕耘机、耙、铺膜机、平地机等12个。
(三)补贴标准。农机报废更新补贴由报废补贴与更新补贴两部分构成,实行定额补贴。
1.报废补贴标准详见《宁夏回族自治区农业机械报废补贴额一览表》(附件2)。
2.报废联合收割机、播种机、水稻插秧机、水稻抛秧机、农
用(植保)无人驾驶航空器、农用北斗辅助驾驶系统、田间作业
监测终端并购置同种类新机具,在报废补贴标准基础上,按不超
过50%提高报废补贴标准,补贴标准详见《宁夏回族自治区报废
并购置同种类新机具补贴额一览表》(附件3)。
3.更新补贴标准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2024—2026年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实施方案》及补贴额一览表等政策规定执行。
三、报废条件及要求
(一)报废条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机具可申请报废:一
是达到国家规定的使用年限。二是对未达到使用年限但安全隐患
大、故障发生率高、损毁严重、维修成本高、无法修复或无配件
来源、技术落后的农业机械,允许报废并申请补贴。三是农用(植
保)无人驾驶航空器、农用北斗辅助驾驶系统、田间作业监测终
端按照相关要求实施。四是国家明令淘汰的农业机械。
(二)报废要求。一是报废农机应当主要部件齐全,来源清楚合法,机主应就机具来源、归属等作出书面承诺。二是信息缺失的报废农机和报废数量限额等要求继续按照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关于老旧农业机械报废更新政策实施过程中相关工作事项的通知》有关规定执行。三是非法拼装改装、严重残缺的农机不予受理。
四、回收拆解体系建设
(一)回收网点。具备“报废农业机械回收”业务资质的机
动车回收拆解企业、农机维修企业、农机作业公司等市场主体可
参与报废农机回收。支持供销合作社系统发挥基层网点优势,加
快健全标准化规范化回收利用网络,参与报废农机回收。
(二)拆解企业。应符合国家有关消防、安全、环保等规定,且具备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资质或农机回收拆解资质。对有发动机部件及含废弃污染物的报废农机,拆解企业应具有商务部门审批认定的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资质。鼓励农机服务组织成立回收网点,将回收环节和拆解环节分开,建立回收网点和拆解企业合作机制,高效规范开展报废农机回收拆解工作。
(三)农用北斗终端机具报废回收拆解。从事农用(植保)
无人驾驶航空器、农用北斗辅助驾驶系统、田间作业监测终端的
回收拆解企业需具备电子产品拆解处理能力,有固定的拆解场所、必要的拆解设备和专业技术人员,以及符合环保要求的拆解流程和废弃物处理方案。
(四)公布回收企业。在我县拟从事农业机械回收、拆解的企业需向县农业农村部门提出申请,由县农业农村部门对其回收场地、拆解设备设施、内控监销及信息管理设备、报废档案制度等进行核实备案、公示公布后,上报银川市农业农村局备案。
(五)签订回收拆解承诺书。县农业农村部门与回收、拆解企业签订农机回收或拆解承诺书,明确农机报废更新工作的业务范围、责任和义务,防范政策实施风险。对因企业未上传机具回收、拆解信息,无法确认报废机具是否拆解的,由此造成的补贴资金损失由相关企业承担,并视情追究法律责任。
五、操作程序
(一)回收旧机。机主自愿将报废的农机交售给回收或拆解企业,并提供身份证、一卡通复印件等信息,填写《宁夏农业机械报废补贴申请承诺书》(附件4)。回收或拆解企业核实机主和报废农机的信息,现场采集人机合影照片,填写《宁夏报废农业机械回收确认表》(附件5)并按市场行情兑付残值,向县农业农村部门提供机主和报废农机信息。县农业农村部门组织对回收机具进行核验,确保系统录入报废机具信息与补贴额一览表相应档次及补贴额相符。
(二)报废拆解。拆解企业按照《报废农业机械回收拆解技
术规范》(NY/T2900—2022)对报废农机及时进行拆解销毁。拆解前要对照《确认表》核实机具的信息并采集照片;拆解中要对国家禁止生产销售的发动机等主要部件进行破坏性处理,采集拆解过程照片和视频;拆解后要采集照片和视频,填写《宁夏报废农业机械销毁记录表》(附件6)。县农业农村部门对企业拆解过程进行监督,确认签字并留存《记录表》。农用北斗终端机具的报废回收拆解重点对北斗终端板卡等关键部件进行物理破坏,确保设备唯一性和数据安全。
(三)注销登记。报废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的机主应向县农机安全监理站提供行驶证及车辆号牌等资料。县农机安全监理站核对机主身份和报废农机信息无误后收回牌证并依法办理牌证注销登记,在《确认表》上签注“已办理注销登记”字样。牌证丢失、无牌证或未纳入牌证管理的农业机械,农机安全监理站核查登记备案信息后,在《确认表》上签注“已核查档案信息”字样。
(四)审核兑付。回收、拆解企业向县农业农村部门提交
《承诺书》《确认表》,填写《宁夏农业机械报废补贴申请表》(附件7)。县农业农村部门和财政部门分别对补贴申请资料、结算资料进行审核,在补贴申请审核通过后20个工作日内完成资金兑付。农业机械报废补贴资金支持报废补贴和报废并购置同种类新机具更新补贴兑付。报废并购置同种类新机具的,按农机购置补贴要求对新购机具进行审核,一并办理报废补贴和更新补贴手续。报废农用(植保)无人驾驶航空器、农用北斗辅助驾驶系统的,县农机安全监理站同步在农机购置补贴物联网管理系统进行销号标注。
(五)建立档案。县农业农村部门和回收或拆解企业分别建立报废农机补贴档案,主要包括承诺书、确认表、记录表、补贴申请表、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复印件、人机合影照片、机具铭牌照片或无铭牌机具回收企业喷涂编号整机照片、拆解照片和视频等资料,档案保存期不少于3年。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职责分工,强化协作配合,成立以农业农村局分管副局长为组长,农机监理站站长为副组长,财政局、各乡镇及农机安全监理站相关人员为成员的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补贴工作专班(具体人员及职责见附件1)。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补贴工作专班办公室设在县农业机械安全监理站,站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补贴各项工作的组织实施;及时向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农业机械化管理处和农业机械安全监理总站上报进度;对报废更新补贴阶段性和全年执行情况进行总结。
(二)扩大政策宣传。充分利用新兴媒体等渠道,广泛宣传报废更新补贴政策,对农户进行政策宣传和解读,提高政策知晓率,让国家强农惠农富农政策家喻户晓。
(三)推行便民服务。县农业农村部门强化服务意识,创新工作方式,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鼓励回收拆解企业或回收网点上门回收、办理业务。
(四)强化监督管理。坚持公平、公正、公开,严格执行公示制度,使用全国农机报废更新补贴信息系统,实现信息共享。工作专班成员根据各自职责加强农机报废更新补贴工作的监管,严查虚假报补等骗套补贴资金的违规行为。对存在违规行为的回收拆解企业或回收网点,及时上报有关部门进行处理;对弄虚作假套取国家补贴资金的企业、个人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参照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有关规定和原则进行严肃处理。禁止回收拆解企业或回收网点销售报废农机整机及零部件,防止报废农机再次流入市场。县农业农村部门开展1次补贴业务培训和警示教育,确保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补贴工作公正透明、阳光操作。
永宁县农业农村部门设立政策咨询及监督举报电话: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补贴政策咨询服务电话:0951—8021021;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补贴政策落实监督电话:0951—8011954;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补贴举报电话:0951-8011954;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补贴网络举报投诉受理渠道:ynxnjjlz@126.com。
(五)加强资金管理。严格报废更新补贴资金的管理,严禁截留、挤占或挪作他用。县农业农村部门、财政部门要优化补贴申请和资金兑付流程,增加结算批次,加快补贴兑付。
(六)强化信息报送。县农业农村部门加强对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补贴工作的研究和落实,认真总结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补贴工作经验和成效,加强实施进度统计分析,2025年7月5日和12月31日前报送半年和全年农业机械报废补贴实施情况总结。
本方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扩大报废补贴范围、提高补贴标准政策实施期限截至2025年12月31日。
附件:1.农机报废补贴项目工作专班成员名单
2.宁夏回族自治区农业机械报废补贴额一览表
3.宁夏回族自治区报废并购置同种类新机具补贴额一览表
4.宁夏农业机械报废补贴申请承诺书
5.宁夏报废农业机械回收确认表
6.宁夏报废农业机械销毁记录表
7.宁夏农业机械报废补贴申请表
8.宁夏农业机械报废补贴办理流程图
9.宁夏回族自治区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名单
10.永宁县2025年农机报废补贴项目绩效考核方案
11.绩效目标申报表
12.项目备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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