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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农作物秸秆调查测算机构:
根据自治区农业农村厅《2025年全区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重点县项目实施方案》(宁农(科)发〔2025〕9号)精神要求,为规范项目实施程序,确保完成质量,现决定采用竞争性申报评审方式,面向全县遴选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重点县项目农作物秸秆调查测算机构。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主体
有农作物秸秆调查测算资质的机构方可申报。
二、项目内容
永宁县2025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重点县项目农作物秸秆调查测算资金10万元,主要用于小麦和玉米草谷比和秸秆可收集系数调查测算费用。测算机构主要开展小麦及玉米草谷比和秸秆可收集系数调查测算,准确填报《农作物草谷比与秸秆可收集系数监测系统》,为秸秆资源台账关键系数调查核算提供基础支撑。
三、评审程序
(一)项目申报。农作物秸秆调查测算机构根据自身资质,对照项目类别准备申报材料进行申报,申报材料内容为经营主体简介、营业执照和法人身份证复印件、从业资质、业绩、申报表、实施方案、承诺书等。申报材料采取集中装订,一式五份。于2025年7月2日前报送至永宁县农业机械安全监理站,联系人倪艳,联系电话18227555039。
(二)项目评审。待永宁县农业机械安全监理站核实确定项目申报名单后,组织2025年种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重点县项目农作物秸秆调查测算机构评审小组,采取听取申报单位汇报、审核申报材料、现场质询的方式进行评审打分,得分最高者初步确定为项目实施主体。
(三)公开公示。评审确定的申报主体在永宁县人民政府网公开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待公示无异议后,最终确定为项目实施主体。若在公示期内存在异议,则按照评审成绩顺位延续,再次进行公示。
四、申报要求
(一)申报条件。申报主体具有开展小麦、玉米草谷比、秸秆可收集系数,以及秸秆还田生态效应监测能力的技术团队,监测仪器、设备等齐全。
(二)其他要求。申报主体要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发现弄虚作假的,取消申报资格。
附件:永宁县2025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重点县项目申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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