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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中央一号文件“着力壮大县域富民产业”部署要求,落实自治区关于提振消费政策措施要求,扩大牛奶、牛羊肉等特色优质农产品销售,根据《2025年自治区扩大农产品销售项目实施方案》要求,结合永宁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2025年计划支持新(扩)建羊肉加工营销中心1个、“宁夏六盘山牛肉”品牌体验店1个,推动特色优势产业高质量发展。
二、实施时间
2025年1月至2025年12月。
三、实施内容及条件
(一)牛肉品牌营销体系建设。支持永宁县相关经营主体在区外大中城市建设“宁夏六盘山牛肉”品牌营销店1个,发展“特色牛肉餐饮体验+品牌牛肉销售”和社区新零售等新业态,加大区域品牌、特色产品宣传推介,拓宽销售渠道,提升品牌影响力。要求:建设投资120万元以上,品牌体验店面积200㎡以上,包括牛肉特色餐饮、产品展示展销和储存区,投产后年销售牛肉达到50吨以上,以销售永宁县域内牛肉优先,品牌体验店门头标识“宁夏六盘山牛肉体验店”。
(二)羊肉加工营销中心。支持永宁县相关经营主体新(扩)建羊肉加工营销中心1个,建设投资150万元以上,加工营销中心要求面积 80㎡以上,配套建设分割加工车间、冷库贮藏间、网络直播间等,完善精深加工和冷链配送设施设备,开发适销对路产品,鼓励发展“企业+订单销售+基地农户+加工营销”等产业化带动机制,探索“精深加工+直播带货”等模式,提升精深加工和中高端市场开拓能力,投产后年销售羊肉达到25吨以上,以销售永宁县域内羊肉优先。
四、资金计划及补助方式
(一)资金使用计划
2025年自治区下达永宁县扩大农产品销售项目资金90万元。计划使用如下:
1.牛肉品牌营销体系建设。支持建设宁夏六盘山牛肉体验店1个,补助资金40万元,主要用于布局建设牛肉特色餐饮区、产品展示展销区和冷链储存区等设施,配套牛肉特色餐饮、精细加工、产品展示展销、冷链贮存等设备。
2.羊肉加工营销中心建设。支持建设羊肉加工营销中心1个,补助50万元,主要用于配套建设分割加工车间、冷库贮藏间、网络直播间,完善精深加工、分割包装、冷链运输等设施设备。
(二)补助方式
项目资金采取“先建后补、以奖代补”方式实施,同一经营主体、同一支持环节不得重复享受补助,补贴资金不超过项目总投资的30%。
五、项目遴选及申报条件
(一)遴选对象。永宁县牛羊肉加工、销售等企业及全产业链经营主体。
(二)申报时间。2025年9月18日至9月26日。
(三)申报主体要求
1.申报主体具有法人资格,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等证照齐全,实施主体和法人信用良好。
2.项目采取“先建后补、以奖代补”的方式进行,且没有享受同类项目扶持的均可申报。同一经营主体、同一支持环节(城市)不得重复享受补贴。
(四)申报材料
1.提供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法人身份证、信用中国公共信用信息报告、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所有复印件加盖公章。
2.按照项目申报类别填写并提交《2025年永宁县扩大农产品销售项目实施主体遴选报名表》(见附表),同时提供具体实施方案、规划平面图和遴选评分表要求的佐证材料。报名表一式两份,在规定时间内上报县畜牧水产技术推广服务中心。县畜牧水产技术推广服务中心负责对申报资料进行审查、备案,通过遴选评审会议确定实施主体。
六、遴选程序
(一)公开遴选。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二)组织申报。凡符合申报条件的经营主体均可申报,在规定的时间内,填写相关表格,提交相关资料。
(三)评审确定。永宁县农业农村局组织工作人员对经自主申报、符合条件的经营主体进行项目遴选评审,根据评分高低,择优确定项目实施主体。
(四)媒体公示。对经评审确定的实施主体进行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予以确定。
七、有关要求
1.对已提交遴选报名表并参加遴选评审会议,最终未入选实施主体名单的,可作为后备名单,如入选实施主体在开展项目实施过程中有违规违纪问题,后备名单可补。
2.申报主体不得提供虚假证明或造假佐证材料,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的主体,一经核实,取消实施资格。
3.申报时间截止后,不再接受任何报名。
4.在实施过程中,因不可抗拒自然灾害或天气、或实施主体出现特殊变故等不可逆因素造成项目不可实施的,经实施主体申请,并由永宁县农业农村局党委研究同意后,可对项目实施主体进行调整。
5.本方案由永宁县农业农村局(畜牧水产中心)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县农业农村局研究决定。
八、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2025年永宁县扩大农产品销售项目工作专班、技术小组。
1.工作专班。
组 长:单桂香 县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成 员:张金宝 县畜牧水产技术推广服务中心主任
丁金龙 县畜牧水产技术推广服务中心副主任
郭许峰 县畜牧水产技术推广服务中心副主任
刘艳玲 县畜牧水产技术推广服务中心报账员
王渝薇 县农业农村局种植和养殖管理室工作人员
董丽华 县畜牧水产技术推广服务中心工作人员
冯颖琪 县畜牧水产技术推广服务中心工作人员
各乡镇农业服务中心主任
主要负责统筹安排、项目方案制定、监管项目资金使用、监督检查及组织验收等工作。
2.技术小组。
组 长:张金宝 县畜牧水产技术推广服务中心高级兽医师
成 员:丁金龙 县畜牧水产技术推广服务中心高级畜牧师
郭许峰 县畜牧水产技术推广服务中心助理畜牧师
董丽华 县畜牧水产技术推广服务中心助理兽医师
冯颖琪 县畜牧水产技术推广服务中心助理畜牧师
县畜牧水产技术推广服务中心其他专业技术人员
各乡镇畜牧兽医站工作人员
主要负责技术指导、项目具体实施、资料整理等工作。
(二)强化责任落实。项目工作专班、技术小组相关人员,要明确任务职责,掌握关键环节,按照项目建设内容和时间,组织人员深入各实施主体建设场地,督促实施进度,强化资金管理,落实扶持政策,解决相关问题,切实抓好项目建设,提升产业水平,推进产业发展、促农增收取得实效。
(三)加大宣传力度。加强与各乡镇农业服务中心沟通联系,通过网络公示等形式,广泛宣传项目政策,进一步促进我县肉牛、滩羊产业转型升级,养殖农户增收。
(四)加强监督考核。加强对项目建设内容、建设进度、验收等重要环节的督促检查,指导各实施主体建立完善档案资料、台账。严格绩效考核,按方案要求和验收标准组织验收,于2025年12月31日前完成所有项目验收和补贴资金兑付,并及时将项目实施方案、总结、绩效自评报告等相关材料上报自治区农业农村厅畜牧兽医局备案。
附件:1.2025年永宁县扩大农产品销售项目申报表
2.2025年永宁县扩大农产品销售项目承诺书
3.2025年永宁县扩大农产品销售项目实施主体遴选评分表
4.2025年永宁县扩大农产品销售项目实施主体绩效考核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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