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 三农服务 > 农业技术

永宁县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质增效强化带动小农户增收能力试点项目融合发展验收结果公示
时间:2025-11-14 来源:永宁县农业农村局

字体颜色: [红] [黄] [蓝] [绿]    
保护视力色:    
字体大小: [小] [中] [大] 恢复默认

用微信扫描二维码
分享至好友和朋友圈

×

根据永宁县农业农村《永宁县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质增效强化带动小农户增收能力试点实施方案》要求,永宁县农村合作经济经营管理站牵头实施了永宁县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质增效强化带动小农户增收能力试点项目融合发展,旨在通过集成优新技术、完善设施配套、创新经营模式,培育优质粮食产业集群,强化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动作用,助力乡村振兴战略落地2025年11月14日组织开展了项目验收工作。

宁夏炜钰祥农业科技有限公司作为该项目实施主体,严格按照项目合约制定实施方案,强化项目全过程管理,规范使用20万元项目补助资金,全面完成各项建设任务:一是建成集成优新技术模式的优质粮食标准化基地1500亩以上,加工优质粮食500吨以上;二是配套完成绿色优质粮食加工、包装、仓储设施设备建设,发展粮食特色加工并打造优质品牌;三是通过"实体+网络"双销售模式拓宽市场渠道,提升市场竞争力;四是依托合作社人才、物资、机械等资源优势,构建多元服务融合模式,开展专业化综合性农业服务,有效带动周边农户引用新技术实现节本增效,达成项目预期目标。

验收组验收,该项目符合试点工作要求及验收标准,验收结果为合格。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自2025年11月14日至20251121日)。

公示期间,如对验收结果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电话等方式向永宁县农业农村局、永宁县农村合作经济经营管理站反映(反映情况需实事求是,并提供有效联系方式及相关佐证材料)。

联系地址:永宁县杨和大162

联系电话:0951-8011287  0951-8011559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