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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中央和自治区第一批财政支农项目计划的通知》及《永宁县2025年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方案》文件精神和相关要求,永宁县农村合作经济经营管理站成立项目验收工作领导小组,2025年11月18日对组织实施的2025年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开展验收工作。现将验收结果公示如下:
一、验收基本情况
本次验收覆盖全县承接小麦、玉米、水稻三大粮食作物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的所有服务主体,验收内容包括任务完成情况、服务环节覆盖情况、合同规范性、作业数据真实性、农户满意度等核心指标,严格执行“资料核查+作业轨迹核实+实地核验+农户电话回访”等相结合的验收程序。重点通过镇村现场核实、北斗定位监测数据对比、作业台账资料核查、服务环节电话回访等形式,确保验收结果客观公正。
二、验收结果
经综合核查,本次参与验收的5家服务主体均符合项目验收标准,其中:项目任务完成面积2.32万亩,服务环节均覆盖,服务小农户项目面积占比超60%,农户满意度达97%以上,拟核定项目补助资金189.79万元,服务主体对其验收结果均进行了确认。财政补助资金使用合规,未发现违规操作行为,全部验收合格(具体合格主体名单、服务面积及拟补助金额详见附件)。
三、公示期限
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自2025年11月21日至2025年11月27日。
四、监督举报方式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或个人对验收结果有异议的,可通过书面、电话等形式向永宁县农业农村局或永宁县农经站反映。反映情况需实事求是,并提供有效线索及相关证明材料,署实名及联系方式,否则不予受理。
永宁县农业农村局联系电话:0951-8011287
永宁县农经站联系电话:0951-8011559
举报电子邮箱:ynxnjz@163.com
五、其他事项
公示无异议后,将按程序向财政部门申请拨付补助资金,补助标准严格按照《永宁县2025年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服务环节价格及补助标准》执行,财政补助占服务价格比例不超过30%,单季作物亩均补助不超过100元。
附件:永宁县2025年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验收结果公示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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