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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遴选2025年高素质农民培训机构的通知
时间:2025-07-30 来源:永宁县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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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扎实有序推进农民教育培训工作,有效提高农民科学文化素质,培育一支高素质农民队伍,促进乡村人才振兴和农业农村现代化,根据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25年宁夏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宁农(社)发〔20251号)和银川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银川市2025年第七批财政支农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银农发〔2025119号)的精神,规范培育机构选用,结合2025年高素质农民培育目标和任务,拟公开遴选高素质农民培训机构2-3家,现将遴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认定的国家级、自治区级、市级、县级农民教育培训基地、农民田间学校和农村实用人才基地,鼓励农技推广机构、农业科研院所、涉农院校承担培育任务,优先选用承担上一年度培育任务并高质高效完成的培训机构。

二、申报条件

1、培训机构须在工商部门登记注册,并拥有固定的办公场所。

2、自治区农业农村厅认定的国家级、自治区级、市级、县级农民教育培训基地、农民田间学校和农村实用人才基地,且在《农民教育培训信息管理系统》可查。

3、鼓励农技推广机构、农业科研院所、涉农院校承担培育任务。

4、培训机构管理规范,规章制度完善。

5、培训机构具有专业的技术服务能力。

6、培训机构诚实守信,无不良信用记录,培训对象满意度高、示范带动作用明显。

三、遴选程序

1、申报培训机构,须在规定期限内向永宁县农业机械安全监理站(县农广校)提交申报材料:永宁县2025年高素质农民培育申报书、营业执照、培训方案等。

2、永宁县农业机械安全监理站(县农广校)对报送的材料进行审核,并组织有关专家现场打分,形成评审意见,根据评审意见予以确定承担培育任务的培训机构。

四、项目补助

对遴选确定的培训机构,与永宁县农业机械安全监理站(县农广校)签订培训协议,协议中明确培育任务、培训时间、补助标准等内容。完成培育任务,经验收合格,公示无异议后,按照协议申请县财政局兑付培训补助资金。

本通知发布之日起5天内将申报材料送到永宁县农业机械安全监理站,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李庆才  联系电话:18009515077


附:永宁县2025年高素质农民培训机构遴选申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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