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体颜色:
[红]
[黄]
[蓝]
[绿]
保护视力色:
字体大小:
[小]
[中]
[大]
恢复默认
按照《2026年宁夏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实施方案》要求,为全面掌握全县农产品生产质量安全状况,顺利完成全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任务,我局计划遴选第三方服务单位开展全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项目,具体内容如下:
一、基本情况
永宁县农业农村局2026年度委托第三方服务单位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项目,其中遴选2家第三方检测机构,分别承担344批次例行监测和228批次监督抽查任务;遴选1家服务单位承担采购胶体金试剂卡等(详见附件)。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二、服务内容
(一)在委托授权范围内,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承担我局农产品检验检测、胶体金试剂卡采购及指导服务;费用按照本次比选确定的报价进行计算;
(二)指定专人负责我局委托的业务,并保持人员稳定,密切配合我局相关职能部门人员开展工作;
(三)按我局要求及时反馈业务开展情况,确保检测数据准确、可靠,并对检测结果负责,按约定时间上报检测报告;协助我局指导生产主体完善并上传数据至自治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平台;
三、服务要求
(一)在委托期间,积极主动与我局进行沟通,委派具体项目负责人,了解委托项目的具体需求,在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保证成果质量,提供优质服务;
(二)项目不得转包或分包给他人,一经查实,立刻终止服务协议;
(三)服务机构应遵从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原则,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及行业规章履行职责,不得与任何第三方串通进行虚假活动;如有违反,经查证属实后,立即终止服务协议并应承担委托人全部损失,情节严重的,将移交政府监管部门进行处罚;
(四)如因自身原因造成我局服务项目延期等问题,我局有权终止服务协议。
四、主要内容
(一)永宁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项目。
1.检测范围:蔬菜、水果、畜禽产品、水产品等(详见附件1)。
2.服务内容:负责永宁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工作。
3.成果形式:农产品检验检测报告。
4.资质要求:具有检测机构双认证(CMA和CATL)资质、实验室能力、人员配备、仪器设备等方面的条件,且在有效期内。
(二)采购胶体金试剂卡及承诺达标合格证耗材等
1.服务内容:按农产品品种类提供重点检测目录,提供农兽药残快检、出具合格证、完善信息并上传数据等指导服务。
2.采购内容:胶体金试剂卡、配套耗材等(详见附件2)。
3.资质要求:具有自治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平台技术服务资格,试剂卡检测结果需能同步至平台、能配套合规宝小程序出具合格证。
4.其他要求:试剂卡要在时效期内,超过时效期的供应商应免费更换。
五、其他要求
1.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报价函、资质证书、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企业信用记录证明)以上资料复印件均加盖公章)。
2.近三年内承担过类似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业务,且业绩良好,无违法违规行为和不良记录。
3.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4.符合本公告要求,有意愿承接我局上述业务的机构,请于2026年5月14日前将上述所有资料递交至永宁县农业农村局117办公室,逾期不予受理。
六、其他补充事宜:如收到询价函后因项目变更(澄清、补充等)需通知报价单位进行修改的,因报价单位自身原因未及时变更从而导致报价失败,其后果自行承担。
七、对本次遴选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联系方式:0951-8638422。
附件:2026年永宁县农产品检验检测项目报价单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首页
今日永宁
政府信息公开
政务服务
政民互动
走进永宁
宁公网安备64012102000028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