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 三农服务 > 农业资讯

永宁县农业农村局关于遴选第三方机构开展永宁县2023年望远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建设质量等级评价工作的公告
时间:2026-05-26 来源:永宁县农业农村局

字体颜色: [红] [黄] [蓝] [绿]    
保护视力色:    
字体大小: [小] [中] [大] 恢复默认

用微信扫描二维码
分享至好友和朋友圈

×


为推进永宁县2023年望远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竣工验收,严格落实《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办法(试行)》、《高标准农田建设评价规范》(GB/T 33130-2024)文件相关规定,现公开遴选永宁县2023年望远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建设质量等级评价工作第三方服务机构,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内容:永宁县2023年望远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建设质量等级评价

3.预算资金:10万元。

4.本项目采用最低价中选法。

、服务内容

严格按照《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办法(试行)》《高标准农田建设评价规范》(GB/T 33130-2024)开展永宁县2023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建设质量等级评价并编制规范完整的项目建设质量等级评价报告,出具正式评价结论,配合主管部门完成后续复核、答疑等相关工作。

服务周期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0自然日内完成全部评价工作并提交正式成果报告。

、参选单位资格条件

1.依法在国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财务状况良好,合法合规经营。

2.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拥有固定办公场所、专业检测设备及专职技术团队。

3.3年内具有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评价验收同类服务业绩(需提供合同、成果报告等佐证材料)。

五、报价资料

1.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报价函、资质证书、法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以上资料复印件均加盖公章)。

2.提供企业信用记录(以“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拒绝其参与本次遴选

3.3年内具有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评价验收同类服务业绩(需提供合同、成果报告等佐证材料),所有提供资料必须保证真实有效,提供申请材料真实性承诺书

4.响应文件采用不可拆卸换页方式装订,每页编写页码,封皮注明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联系人、日期,并加盖公司公章密封

5.本公告报名期限为7个自然日,凡有意报名者,于2026年6月1日(节假日除外)上午9:00前提交以上资料,送至永宁县农业农村局116办公室,报名日期截止后不再收取任何报名资料。

六、联系方式

询价人永宁县农业农村局

址:永宁县杨和街335号

联系方式:0951-8017693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