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体颜色:
[红]
[黄]
[蓝]
[绿]
保护视力色:
字体大小:
[小]
[中]
[大]
恢复默认
各农民合作社示范社、示范家庭农场:
按照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5年第二批中央和自治区财政支农项目计划的通知》(宁农(计)发〔2025〕8号)、《2025年永宁县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主体培育)项目实施方案》,现将项目申报实施内容、支持条件、支持环节公示如下:
一、实施内容
1.农民合作社培育。全县共扶持17家县级及以上农民合作社示范社,每个农民合作社平均奖补资金10万元,扶持资金170万元。
2.家庭农场培育。全县共扶持5家二星级及以上示范家庭农场,每个家庭农场平均奖补资金8万元,扶持资金40万元。
以上两项合计金额210万元。每个经营主体具体奖补资金要根据主体的经营规模和实际经营效益确定,最高标准不得突破奖补资金基数的150%,最低标准不得少于奖补资金基数的70%。所支持的主体数量按照自治区下达的指标执行,可适当放宽。
二、支持条件
重点对近1年内未享受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资金支持的县级及以上农民合作社示范社和二星级及以上示范家庭农场进行支持,优先支持2024年评选的区级、市级、县级农民合作社示范社和星级示范家庭农场。所支持的农业经营主体必须纳入农业农村部重点监测农民合作社名录库和全国家庭农场“一码通”服务系统,关联并完善相关生产数据和财政资金支持情况,并实现与农业农村部转移支付管理平台数据互联互通,及时更新资金执行进度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实行动态监测。已按规定享受中央相关财政资金支持的,不再重复支持。
三、支持环节
推进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质增效,支持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等改善生产设施条件,应用先进适用技术,加强品牌建设,开展标准化生产,拓展营销渠道,提高生产经营发展水平,提升联农带农服务能力。
请符合以上扶持条件的农民合作社示范社、示范家庭农场积极申报,申报时间截至2025年7月5日18:30前将申报资料报送至永宁县农经站,在规定时间内不上报的,视为自动放弃。
联系人:张学红 联系电话:13995288850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