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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县肉牛产业链经营主体:
根据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中央和自治区第二批财政支农项目计划的通知》(宁农(计)发〔2025〕7号)及《2025年自治区肉牛产业项目总体方案》精神,支持我县培育肉牛良种繁育场1个。
原《永宁县2025年肉牛产业相关项目实施主体公开遴选的公告》相关建设内容以此件为准。
一、申报材料:具体见附件。
二、报名截止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5个工作日。
三、报名地点:永宁县杨和南街212号永宁县畜牧水产技术推广服务中心301室。
四、联系人:冯颖琪 联系方式:15709602022
附件:2025年永宁县肉牛产业相关项目实施主体遴选方案
附件
2025年永宁县肉牛产业相关项目实施主体
遴选方案
为全面落实宁夏回族自治区第十三届委员会第十次全体会议部署要求,以促进农民持续增收为核心,聚焦肉牛产业目标任务,稳定基础产能,推动肉牛产业高质量发展,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宁夏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和区市县党委部署要求,做足做好“土特产”文章,加快构建现代农业“三大体系”,以提高肉牛产业发展质量效益和竞争力为目标,稳定基础产能,推动肉牛产业高质量发展。
二、建设内容及规模
在永宁县辖区内培育肉牛良种繁育场1个,要求:养殖区域布局合理,基础设施完善,有相应的饲草料加工设备、堆草棚、青贮池、粪污处理等设施设备,基础母牛存栏达到150头以上,其中良种肉牛基础母牛存栏达150只以上,基础母牛群保持三年以上,以西门塔尔、安格斯、和牛、秦川牛等国内外肉用良种牛为主。补助资金20万元,主要用于建档立卡、良种选育、生产性能测定、基因测序等工作。
三、项目遴选及申报条件
(一)遴选对象。在永宁县辖区内(各级政府明确的禁养区域以外),工商部门注册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养殖企业等。
(二)申报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5个工作日。
(三)申报主体符合条件
1.申报主体具有法人资格,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等证照齐全,实施主体和法人征信良好,无拖欠村委会和乡政府土地租金及相关管理费用,无与政府部门民事纠纷诉讼问题。
2.项目采取“先建后补、以奖代补”的方式进行,且没有享受同类项目扶持的均可申报。同一经营主体、同一支持环节不得重复享受补贴。
3.被评定为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的可优先进行扶持。
(四)申报材料。
1.提供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法人身份证、信用中国公共信用信息报告、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所有复印件加盖公章。
2.按照项目申报类别填写并提交《2025年永宁县肉牛产业项目实施主体遴选报名表》(见附表1),同时提供具体实施方案、遴选评分表要求的佐证材料。
3.项目实施单位签订项目实施承诺书(见附件2),保证项目落实完整到位。
4.所有资料一式三份,装订成册,在规定时间内上报县畜牧水产技术推广服务中心。由县畜牧水产技术推广服务中心统一整理报县农业农村局,由县农业农村局负责对申报资料进行审查、备案,确定实施主体。
四、遴选程序
(一)公开遴选。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二)组织申报。凡符合申报条件的经营主体均可申报,在规定的时间内,填写相关表格,提交相关资质原件及复印件。
(三)评审确定。永宁县农业农村局对经自主申报、符合条件的经营主体进行评审,组织工作人员进行项目遴选评审,根据评分高低,择优确定项目实施主体。
(四)结果公示。对经评审确定的实施主体发布在永宁县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遴选出的实施主体填写2025年永宁县肉牛产业项目申报表,并实施项目。
五、有关要求
1.申报项目实施主体数量小于或等于指标数量,经评估达到实施要求,直接确定申报资格,公示无异议实施项目;如申报项目实施主体数量大于计划分配指标数量必须进行遴选确定后,公示无异议实施项目。
2.未列入遴选确定名单的实施主体,可作为后备名单,如入选名单在开展项目实施当中有违规违纪问题,后备名单可递补。
3.申报主体不得提供虚假证明或造假佐证材料,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的主体,一经核实,取消实施资格。
4.按照先后顺序进行登记和审核,申报时间截止后,不再接受任何报名。
5.在实施过程中,因不可抗拒自然灾害或天气、或实施主体出现特殊变故等不可逆因素造成项目不可实施的,经实施主体申请,并由永宁县农业农村局党委会议研究同意后,可对项目实施主体进行调整。
6.本方案由永宁县农业农村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县农业农村局研究决定。
附件:1.2025年永宁县肉牛产业项目实施主体遴选报名表
2.2025年永宁县肉牛产业项目承诺书
3.2025年永宁县肉牛产业项目(培育肉牛良种繁育场)实施主体遴选评分表
附件1:
2025年永宁县肉牛产业项目
实施主体遴选报名表
申报主体名称 | |||||
申报项目类别 | þ培育肉牛良种繁育场 | ||||
项目负责人 | 联系电话 | ||||
申报单位 基本情况 | |||||
项目建设内容 及资金投入情况 |
说明项目基本情况,包括项目名称、建设目标、实施时间、建设地点、建设性质、项目预算等。 | ||||
申报主体意见 |
负责人签字: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
县畜牧水产技术推广服务中心审核意见 | 签字: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县农业农村局审核意见 | 签字: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附件2:
2025年永宁县肉牛产业项目承诺书
为切实保障2025年永宁县肉牛产业项目顺利实施,助力肉牛产业高质量发展,现郑重承诺:
一、严格按照自治区农业农村厅《2025年自治区肉牛产业项目总体方案》和《2025年永宁县肉牛产业项目实施方案》的工作要求,实施项目。
二、在实施过程中,所提交的各种材料及填写的有关表格信息均真实、准确、有效。无弄虚作假、违法违纪违规行为。
三、我企业在三年内没有违规、违法记录,经营状态良好。实施财政支农项目,没有被查处或处罚记录,未拖欠村委会和乡政府土地租金及相关管理费用,无与政府部门民事纠纷诉讼问题。
四、严格按照实施方案要求建设,确保项目取得实效。
五、积极配合县农业农村局的工作安排。如违反上述承诺,将承担一切责任,并自愿接受农业管理部门以及国家法律法规的处理。
承诺单位(盖章): 法人(签字):
地址: 联系电话:
监管单位:永宁县农业农村局、永宁县畜牧水产技术推广服务中心 (本承诺书一式三份)
附件3:
2025年永宁县肉牛产业项目实施主体遴选评审打分表 | ||||||
评审单位:永宁县畜牧水产技术推广服务中心 | ||||||
项目名称 | 2025年永宁县肉牛项目(培育肉牛良种繁育场) | |||||
申报企业 | ||||||
单位地址 | 评审时间 | |||||
项目负责人 | 联系电话 | |||||
评审条款 | 评审内容 | 分值 | 得分 | 备注 | ||
必备条件 |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等证照齐全,主体征信良好; 2.项目采取“先建后补、以奖代补”的补助方式,且没有享受同类项目扶持的均可申报; | 30 | ||||
申报材料 | 3.按照要求提供报名表、实施方案、承诺书、单位资质证明材料; | 35 | ||||
实施方案 | 4.养殖区域布局合理,基础设施完善,有相应的饲草料加工设备、堆草棚、青贮池、粪污处理设施设备; 5.基础母牛存栏达到150头以上,其中良种肉牛基础母牛存栏达150只以上,基础母牛群保持三年以上,以西门塔尔、安格斯、和牛、秦川牛等国内外肉用良种牛为主; | 35 | ||||
综合得分: | ||||||
评审意见 | ||||||
评审专家组 | 姓名 | 工作单位 | 职称/职务 | |||
备注:综合得分90分以上为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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