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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宁县2025年农用残膜回收利用项目残膜回收及加工实施主体遴选结果的公示
时间:2025-07-24 来源:永宁县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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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永宁县2025年农用残膜回收利用项目实施方案》要求,2025年7月24日永宁县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组织评审小组,在自主申报的基础上采用竞争性评审方式,遴选农用残膜回收利用项目残膜回收及加工实施主体2个,宁夏塑丰再生资源有限公司确定为永宁县闽宁镇、胜利乡辖区农用残膜回收及加工利用实施主体,回收残膜总量266吨(折杂后);宁夏中塑宏欣科技有限公司确定为永宁县望洪镇、李俊镇、杨和镇、望远镇辖区农用残膜回收及加工利用实施主体,回收残膜总量221吨(折杂后)。现公开公示。公示期自2025年7月24日至7月30日(五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对评审结果有异议,可向县农业农村局反映,电话:0951-8011287。如反映情况调查属实,将取消被投诉主体项目实施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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