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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宁县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质增效融合发展试点项目申报公告
时间:2025-08-29 来源:永宁县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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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农业农村部《全国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质强能试点工作通知》及《永宁县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质增效强化带动小农户增收能力试点实施方案》要求,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现决定公开申报永宁县2025年小麦、水稻高产示范基地建设项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建设目标

计划投资20万元,建设一个集成优新技术模式的优质粮食标准化基地1500亩以上,加工优质小麦、水稻500吨以上;配套绿色优质粮食加工、包装、仓储设施设备,发展粮食特色加工并打造优质品牌的高产示范基地;通过“实体+网络”双销售模式开拓渠道,提升市场竞争力;依托经营主体资源优势,构建多元服务融合模式,开展专业化综合性农业服务,带动小农户增收。

二、申报主体要求

1.在永宁县内依法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含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农业企业等)。

2.具备小麦、水稻种植、加工相关经验,拥有一定的科技人才、物资机械等资源基础,信用状况良好,无违法违规经营记录。

3.具备较强的带动能力,能有效联结小农户参与项目建设,助力农户增收。

三、申报材料要求

1. 《永宁县2025年小麦、水稻高产示范基地建设项目申报表》(需加盖申报主体公章)。

2. 申报主体法人资格证明(营业执照、合作社登记证书等复印件)。

3. 项目建设方案(含基地选址、技术模式、设施设备配置、加工及品牌建设计划、销售渠道规划、服务融合模式等内容)。

4. 申报主体信用证明(由相关金融机构或信用评价机构出具)及无违法违规经营承诺函。

四、申报及评审流程

1. 申报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9818:00止(逾期不予受理)。

2. 申报方式:申报材料需装订成册(一式3份,含电子版光盘1份),报送至永宁县农村合作经济经营管理站四楼404室(地址:永宁县杨和街道162号;联系人:许双智;联系电话:09518011335  13895097444)。

3. 评审流程:县农业农村局将联合相关部门组成评审组,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现场核查,择优确定项目承担主体,并在永宁县政府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正式确定项目承担主体并签订项目建设协议。

五、其他事项

1. 申报主体须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若存在弄虚作假行为,一经查实,取消申报资格,并纳入永宁县农业项目申报黑名单。

2. 项目建设须严格按照实施方案及协议要求推进,县农业农村局将定期开展监督检查,确保项目建设质量和成效。

3. 本公告未尽事宜,可向永宁县农村合作经济经营管理站经营主体监管咨询(联系电话:0951-8011335 )。

附:永宁县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质增效融合发展试点项目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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