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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各农业新型经营主体:
按照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25年自治区第四批财政支农冷凉蔬菜产业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宁农(种)发〔2025〕13号)和《永宁县2025年设施蔬菜绿色标准园创建项目实施方案》文件要求,为规范实施程序,确保实施质量,决定采用竞争性评审方式,面向全县遴选2025年设施蔬菜绿色标准园创建项目实施主体。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主体
在永宁县从事设施蔬菜产业相关生产的农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种植大户、农业综合服务站等农业新型经营主体,优先选择已认定的粤港澳大湾区“菜篮子”基地、上海市外蔬菜主供应基地以及取得GAP认证基地。
二、实施内容
创建设施蔬菜绿色标准园1个,以设施蔬菜种植为主,集中连片,面积100亩以上。
1、核心示范区10栋(30亩)。示范蔬菜新品种1栋,选择茄果类、叶菜类主栽作物新品种10个以上;示范“三零”蔬菜种植新技术新模式2栋;示范富硒蔬菜种植技术1栋;示范秸秆生物反应堆技术1栋;示范蚯蚓生物套种套养技术2栋;示范蚯蚓粪替代化肥减量技术1栋;示范番茄潜叶蛾防治技术1栋;示范生物菌剂应用技术1栋;示范设施蔬菜种植自动化控制技术5栋。
2、生产示范区70亩。示范秸秆生物反应堆、蚯蚓生物套种套养技术各10栋,配套应用集约化育苗、水肥一体化、保健性病虫害绿色防控大处方、蚯蚓粪、生物菌剂应用、农机农艺融合等技术模式,每栋设施示范以上技术不少于2项。
3、管理要求。全面落实“五化六统一”生产管理,完善加工冷链体系,推进产业化经营,推行“四好”园区生产管理制度等。
三、项目经费
项目补贴资金50万元,财政资金主要用于绿色轻简化、智能化生产相关设施设备、生产资料购置,检测化验,品牌建设,宣传培训等环节;不能用于化学合成肥料、化学农药、种子种苗、农膜等基础性生产资料购置;资金采取“先建后补”方式,专款专用,对完成项目任务,经县区自验、公示后给予补助。
四、评审程序
1、自主申报。符合要求的经营主体自主申报,编写实施方案、填报申报表。同时提交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管理制度等盖章复印件,装订4份。于2025年9月10日前报送至县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错过申报时限视为自动放弃。
2、集中评审。申报程序结束后,项目承担单位组织评审小组集中进行竞争性评审打分,按照得分高低排序,遴选出最佳的实施主体。
3、网上公示。遴选出的实施主体在永宁县人民政府网公开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确定为实施主体。
五、其他要求
申报主体要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制定承诺书,如发现弄虚作假的取消申报资格。
联系人:刘文娟 18009515053
附件:永宁县2025年种植业财政支农项目申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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