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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永宁县2025年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要求及服务主体结算调整申请,现将永宁县兴达地农机作业服务有限公司项目验收结果(调整后)二次公示如下:
一、公示基本信息
1. 服务主体:永宁县兴达地农机作业服务有限公司
2. 项目实施区域:永宁县望洪镇南方村、北渠村、新华村,胜利乡五渠村、杨显村
3. 公示期限:自2025年12月9日起至2025年12月16日止(共5个工作日)
二、项目验收情况
(一)服务覆盖范围
项目累计服务面积4986亩,惠及农户65户(其中小农户60户)。具体分区域情况:
1.望洪镇3个行政村:服务农户22户,服务面积2850亩,开展玉米、小麦耕、种、防、收四大环节服务;
2.胜利乡2个行政村:服务小农户43户,服务面积2136亩,开展玉米耕、防、收三大环节服务(收环节含机械收获、秸秆打捆包膜、秸秆拉运)。
(二)结算调整后验收结果
1.望洪镇区域:验收合格面积2850亩,补助资金252410.8元(符合项目补助政策);
2.胜利乡区域:验收合格面积1581亩,经服务主体主动整改,调整后补助资金156533.2元(亩均补助99元,未超出单季作物亩均补助100元上限);
3.项目整体:调整后申请补助资金合计408944.00元,累计核减37050元(核减差额由服务主体自行承担,小农户补助标准维持不变)。
三、监督反馈方式
公示期间,如对验收结果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电话或来访等方式向永宁县农业农村局、永宁县农村合作经济经营管理站反映。反映情况需实事求是,并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及相关佐证材料,以便核实处理。
永宁县农业农村局联系电话:0951-8011287
永宁县农经站联系电话:0951-8011559
举报电子邮箱:ynxnjz@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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