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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宁县农业农村局关于永宁县闽宁镇园艺村、木兰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及2020年永宁县望远镇通桥村、闽宁镇原隆村高标 准农田建设项目(高效节水工程)闽宁 片区等高标准农田项目的占用补建初步设计报告编制单位招标代理机构遴选公告(二次)
时间:2026-04-14 来源:永宁县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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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工作需要,现第二次公开遴选承担永宁县闽宁镇园艺村、木兰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及2020年永宁县望远镇通桥村、闽宁镇原隆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高效节水工程)闽宁片区高标准农田项目占用补建初步设计报告编制单位招标服务机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服务内容

永宁县闽宁镇园艺村、木兰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及2020年永宁县望远镇通桥村、闽宁镇原隆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高效节水工程)闽宁片区高标准农田项目占用补建初步设计报告编制单位招标服务

二、资格条件

1.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在企业注册所在地省级人民政府相关监督管理部门进行登记备案;

3.具有组织招标的能力和固定场所;

4.本次遴选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三、报名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3.被授权人身份证;

4.登记备案的材料;

5.机构简介;

6.其他服务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性质相近的历史业绩等资料,所有提供资料必须保证真实有效,提供申请材料真实性承诺书

响应文件采用不可拆卸换页方式装订,每页编写页码,整体密封,封皮注明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日期,并加盖公司公章。所有提供资料必须真实,如有虚假,一律取消遴选资格。

四、报名时间

2026414日至2026年4月20日(工作时间8:30-12:00,14:00-18:00)。

五、报名地点

永宁县农业农村局116

六、选择标准

本次招标代理机构的选定方式:报名截至后,我局组织相关人员对报名单位的资料进行审核,对报名单位的综合实力等方面进行考察咨询,结合考察结果综合评定以报价最和业绩突出的报名人为候选人,同时需满足本次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全部实质性要求(包括但不限于资质要求、服务范围、服务质量标准、履约能力等)。

七、对本次遴选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项目联系人:张元婷,联系电话:0951-8017693

附件:报价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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