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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宁县人民政府关于实施永宁县集体耕地 园地林地草地土地定级与基准地价 制定成果的公告
时间:2025-09-30 来源:永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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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建立健全自然资源分等定级和价格评估体系,加强价格监测和行业监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园地林地草地定级和基准地价制定有关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函〔2023〕399号)和《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关于做好园地林地草地定级和基准地价制定有关工作的通知》(宁自然资办发〔2023〕17号)等要求,我县组织完成了集体耕地园地林地草地土地级别与基准地价制定工作,该成果已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组织验收和银川市人民政府批复。现将本次永宁县集体耕地园地林地草地土地级别与基准地价制定成果予以公布。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1.永宁县集体耕地园地林地草地基准地价成果表

2.永宁县集体耕地园地林地草地基准地价级别范围表

永宁县人民政府

2025年8月18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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