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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2021年“政府开放日”征求意见的答复

保护视力色:              字体颜色: 【       绿 】        恢复默认     发布日期:2021-12-09 14:31

按照永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政府开放日”活动安排,永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现针对2021年“政府开放日”征求意见答复如下:

1.加强对药店的监管,如:检查处方药销售、执业药师证件等。

答复:今后永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将持续加强对药店的监管,重点检查药品购销渠道、处方药销售情况、药品储存管理等方面,督促相关单位及企业依法依规经营使用药品,坚守药品质量安全底线。

2.各药店间同类药品的价格浮动是什么标准?

答复: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卫生计生委、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等部门《关于印发推进药品价格改革意见的通知》要求,从2015年6月1日起取消绝大部分药品政府定价,除麻醉药品和第一类仍暂时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实行高出厂价格和高零售价格管理外,对其他药品政府定价均予以取消,不再实行高零售限价管理,按照分类管理原则,通过不同的方式由市场形成价格。经营者自主定价,药品价格严格执行明码标价。

3.在活动中看到阳光药店工程,如何让消费者区别哪些店铺是阳光药店,能买到放心药?

答复:目前阳光药店推广前期,只有监管终端和企业终端,预计明年开始会推行消费者终端,届时消费者可以在app上查询药店具体的情况。区药监局不定期会推出数据较好的企业,发布在药监局的公众号上,消费者可以在微信上关注“药安早知道”微信公众号,直观看到优秀药店选择购药。

4.加强对餐饮的监管,如:后厨卫生、工作人员个人卫生。

答复:加大餐饮经营户日常检查力度,督促经营业主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做好后厨环境卫生,严格执行从业人员晨检制度,强化食品从业人员个人卫生及着装管理。

5.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培训力度,给监管对象更多指导和意见。

答复:定期举办餐饮经营者及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班,重点向经营者及从业人员普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餐饮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等相关法律法规,提高经营者及从业人员食品安全法律意识,增强开展食品安全自查的主动性。定期开展药品医疗器械专业知识的培训活动和知识竞赛活动,提升从业人员素质,保证人民的用药健康。通过日常检查进行实地指导,规范经营行为,提升食品药品安全水平。

6.深入推进“双随机一公开”、市场监管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答复:一是全面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机制,及时、全量将抽查检查结果在永宁县人民政府网站网站、“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宁夏)”等公示平台。二是依托永宁县人民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开行政执法基本信息、结果信息,接受社会监督。同时,做好市场监管规则和标准的梳理、汇总和公开,加强反垄断与反不正当竞争执法信息发布。三是持续深化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公开,定期公布食品药品抽检信息、百姓关注的热点问题等。

7.加强对超市、商店的监管,检查是否存在过期食品。

答复:处罚与教育相结合,加强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通过开展农村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校园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国省道沿线及旅游景区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等活动,严厉打击经营过期食品的行为;加强日常检查和指导,督促超市、商店、食杂店、便利店等流通环节经营主体定期开展自查,及时下架过期食品。

8.开通抖音、快手等新媒体,让更多人了解市场监管工作。

答复:一是永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已开通微博,可关注“永宁市场监管”,了解市场监管。二是通过“银川市永宁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nxyn.gov.cn/)-政府信息公开-政府信息公开部门-永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查询食品、药品安全信息。三是下载“和美永宁”APP,了解更多市场监管工作动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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