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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116401210100998767/2021-00430 效力状态:有效
发布机构:永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2021-12-11
责任部门:永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2021-12-27
名 称:永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健全永宁县“十四五”规划纲要实施机制统筹推进 规划目标任务落地落实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直属事业单位,宁夏永宁工业园区管委会,区市属驻永各单位:

《永宁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以下简称《纲要》)已经永宁县十八届人大五次会议批准实施。为更好发挥《纲要》引领和约束作用,全面推进各项目标任务落地落实,现就建立健全《纲要》实施机制、统筹推进规划目标任务落地落实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立健全《纲要》目标任务责任落实机制

《纲要》是市场主体的行为导向,是政府履行职责的重要依据,是全县各族人民共同奋斗的行动纲领。各乡镇(街道)、各部门(单位)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自治区的决策部署上来,不断增强把握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的能力水平,切实维护《纲要》的严肃性和权威性,把实施好《纲要》作为“十四五”时期的重要任务。要根据县委工作要点和政府工作报告分工,按照“定时间表、定路线图、定责任人、定工作量”的要求,抓紧制定《纲要》涉及单位的主要目标和任务实施方案,对标对表、挂图作战。各牵头单位要切实担负起牵头抓总的责任,主要负责同志为第一责任人,及时协调解决重大问题,统筹推进《纲要》实施。相关责任单位要服从服务大局,紧密配合,主动跟进,结合本领域本行业重点工作,细化实化工作措施,全力抓好工作落实。各部门(单位)要把实施《纲要》与实施“十四五”各专项规划紧密结合起来,建立健全目标任务落实机制和工作推进责任清单,坚持任务清单化、清单项目化、责任具体化,确保工作有序高效推进。

二、建立健全主要指标年度分解机制

按照短期计划与长期规划衔接配合的要求,将《纲要》提出的发展目标和重点任务分解到年度计划中。县发改局负责将《纲要》确定的主要指标分解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指标体系,设置年度目标并做好年度间综合平衡,要将《纲要》确定的30项指标特别是15项约束性指标分解落实到各乡镇(街道)、各部门(单位)。各乡镇(街道)、各部门(单位)要统筹制定年度实施计划,明确重点工程项目年度工作进度,强化工作推进举措,加强统筹协调和要素保障,动态跟进、定期调度,确保各项目标任务和工程项目按进度推进,确保我县“十四五”规划顺利实施。

三、建立健全重点项目包抓机制

各乡镇(街道)、各部门(单位)要树立“项目为王”理念,坚持工作向项目发力,建立项目包抓机制,为《纲要》确定的217项重点项目提供全方位全过程全周期服务,推动项目建设有序推进、顺利实施。要持续做好项目谋划储备动态调整工作,形成“谋划一批、开工一批、投产一批”滚动发展态势。要坚持“项目跟着规划走、资金和要素跟着项目走”的原则,对规划清单内的重点项目简化审批核准程序,依法建立土地、环评等审评审查“绿色通道”,全力做好要素保障,为项目实施提供良好环境。

四、建立健全重大政策协同联动机制

构建发展规划、财政、金融等政策协调和工作协同机制,加强财政年度预算、政府投资计划与《纲要》实施的衔接协调,统筹安排财政支出规模和结构,精准安排《纲要》确定的政府投资项目,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撬动作用,有效激发民间投资活力。金融支持方向要充分考虑规划目标、经济发展形势等,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促进金融要素资源向《纲要》明确的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倾斜。就业、产业、消费、环保等政策要注重协同配合,提高政策针对性、有效性和可操作性。要围绕《纲要》确定的目标任务,根据外部环境变化和县域发展实际需要,加强政策研究储备,增强政策调控能力,确保《纲要》有效实施。

五、建立健全规划实施监测评估机制

监测评估是推进《纲要》实施的重要环节和有效手段。要依法开展规划实施的监督和评估,推动健全“动态监测—中期评估—总结评估”的规划实施监测评估体系,努力提高规划实施的效果。要持续跟踪分析形势变化,及时调整工作重点、政策举措和保障机制。县发改局要组织开展《纲要》实施情况中期评估和总结评估,按程序向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告,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各有关部门要同步开展专项规划监测评估,规划实施情况纳入年度考核。在规划实施过程中,要发挥好审计部门对推进规划实施的监督作用,推动各项目标任务落到实处。

附件:1.永宁县“十四五”经济社会发展主要指标分解落实责任清单

      2.重点工程项目责任分工清单


永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1210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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