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取水许可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依申请,我局现依法注销6家单位的取水许可证(详见附件),并向社会予以公告。如对本决定有异议,可以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我局提出申辩和陈述,逾期不提出申辩和陈述的,将视为放弃申辩和陈述的权利。
联系人:环保农林水务科
联系电话:0951-8021320
通讯地址:永宁县政务服务大厅一楼(银川市永宁县宁丰街与永康路交叉口)环保农林水务科
特此公告。
附件:取水许可证注销名单一览表
永宁县审批服务管理局
2023年1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