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大力弘扬见义勇为精神,激励广大群众崇尚支持参与见义勇为行为,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护条例》规定,经辖区乡镇推荐、永宁县委政法委审核、永宁县见义勇为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审议,认为张磊等人事迹行为符合《宁夏回族自治区见义勇为奖励和保护条例》第七条有关规定,拟符合见义勇为行为。
为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意见,主动接受监督,现依法对张磊等人先进事迹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即2024年12月9日至12月13日。公示期间(不含节假日),请广大群众进行监督。如有问题、意见、建议,请在规定时间内,以电话、信函等形式实名向中共永宁县委政法委员会办公室反映。
联系电话:0951-8011298,邮箱:ynxzfw@163.com
地址:永宁县宁丰北街150号公安局4楼415室
永宁县见义勇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12月9日
见义勇为先进事迹
1.2024年5月21日凌晨,张磊夫妇(张磊,男,汉族,1986年10月出生,现年38岁,宁夏鑫铁诚工贸有限公司职工)聚餐结束后开车回望远工业园区途径唐徕渠高庙桥路段,听见有人呼救:“快来救人,有人落水了”。张磊夫妇闻声寻找,在呼救人的指引下看见两名落水男子,一名已在水中挣扎,另一名则抱住已落水男子,两名男子均已醉酒涉水、命悬一线。在此危机时刻,张磊给本公司徐永峰(男,汉族,1979年6月出生,现年45岁。宁夏鑫铁诚工贸有限公司职工)、胡小利(男,汉族,1968年1月出生,现年56岁。宁夏鑫铁诚工贸有限公司职工)打电话寻找帮手,最终三人合力用绳子将落水的两名男子成功救上岸。然后报警,警察将相关人员平安送回家。
2.2024年5月28日凌晨3时左右,杨和镇纳家户村纳家大院发生1起盗窃案件。居住在附近杨和镇纳家户6组村民马兴(男,回族,1954年8月出生,现年70岁,永宁县杨和镇纳家户6组村民)被外面敲击声吵醒。起身后到旁边纳家大院查看,发现有几名男子在撬纳家大院营业房铝合金门窗并准备装车拉走。马兴上前阻止,被三轮车挂倒,其膝盖和手掌均受伤。随后,马兴将此时告知邻居并报警,公安机关赶到现场后,马兴积极协助办案。为此案件侦破提供了重要侦破线索,挽回经济损失1万余元。
3.2024年7月5日晚上9时左右,永宁县闽宁镇武河村7组王金花家中因其前夫纪万军在接回其女儿的过程中,与其前岳父王正荣等人发生口角,情急之下,纪万军用随身携带的水果刀将王正荣和王金虎刺伤,王金虎将纪万军压在身下。此时,在家中吃饭的邻居王麻旦(男,回族,1981年10月出生,现年43岁。永宁县闽宁镇武河村7组村民)听到吵架声到现场后将纪万军双手上的水果刀夺下扔到旁边,和路过的邻居王维成一起用麻绳将纪万军双手绑上。随后,辖区警察和120急救中心赶到,王正荣抢救无效当场死亡,王金虎经医院抢救后无生命危险。
4.2024年10月26日12时左右,邓定均(男,汉族,1968年8月出生,望远镇银子湖5区居民)骑车打算到望远镇早市买菜,经过唐徕渠银子湖桥头时,看见一群人沿着唐徕渠边呼救。见此情景,邓定均没有丝毫犹豫,立刻跳入唐徕渠水中,奋力向落水人员游去,成功将1名落水男子救上岸。当望远派出所警察和120救护车到达现场后,见落水者已送往宁夏附属医院,他才悄悄离开了救人现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