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永宁县普通高中招生入学工作方案
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关于推进阳光招生专项行动 做好2025年普通中小学(幼儿园)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宁教函〔2025〕35号)《银川市教育局关于深化阳光招生专项行动 做好2025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银教发〔2025〕65号)等文件精神,为进一步规范招生入学秩序,加强永宁县普通高中招生管理,做好普通高中招生录取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一)积极扩大招生规模。深入推进普通高中教育资源布局优化,加快推进永宁五中转设普通高中由永宁中学代管,支持永宁职中转设为永宁二中分校由永宁二中代管。增加公办普通高中学位供给,优化民办普通高中招生规模,有效扩大普通高中招生规模,促进平稳度过学龄人口高峰。原则上每班学位不超过50人,确保不出现大班额或严重缺额现象。
(二)严格执行属地招生要求。全面落实自治区、银川市“属地招生”要求。县属普通高中优先县域内招生,民办普通高中招生范围与公办普通高中保持一致。普通高中属地招生任务完成后生源仍有不足时,经县教育局申请,市教育局审定同意后可跨县招生,不得面向银川市以外招生。
(三)严格落实指标到校政策。优质普通高中招生指标按照不低于60%的比例分配到各初中学校。坚持“促进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巩固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成果”原则,统筹分配永宁中学指标到校计划,名额分配优先农村学校、生源薄弱不足学校。宁夏六盘山高级中学、宁夏育才中学按照自治区教育厅专门下达面向闽宁中学、闽宁二中的招生计划属优质普通高中指标到校计划,按照本校招生章程执行。
(四)严格规范招生管理。各普通高中要制定完善招生方案,经教育局审核同意并向社会公开,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对出现超计划招生、超范围招生、与公办学校混合招生、以借读挂靠等名义变相违规招生等问题的民办学校,依法依规核减下一年度招生计划或给予吊销办学许可证的处罚。
二、志愿填报
志愿填报采用网上填报的方式进行。填报志愿前教育考试中心负责发布考生成绩,对各中学进行志愿填报培训。各中学要对考生进行志愿填报培训,做好志愿填报指导和服务工作。网上填报志愿信息是录取的重要依据,志愿提交后仅允许考生登录个人账户在填报时间内修改一次,考生及其家长对信息的安全和真实性负责。
(一)志愿填报方式及地点。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永宁县中考服务平台(yn.nxzhongkao.cn)填报志愿。各学校开放信息技术教室供考生填报志愿使用,指派专人负责指导。考生也可自行在有网络条件的场所填报志愿。
(二)志愿填报时间。填报志愿分两批次和时间段。第一批次填报指标到校志愿、民办普通高中志愿。第二批次填报择优录取志愿。
(三)志愿填报规则。志愿填报前公布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总成绩在分数线以上考生方可填报志愿。
填报指标到校志愿的考生必须在永宁县有常住户口(户籍动迁认定时间为当年中考报名开始日期前),且在永宁县初中学校有2年以上学籍并实际就读2年以上。
公办普通高中“指标到校”录取时,民办普通高中按照不超过招生计划30%的比例招生,考生须登录永宁县中考服务平台填报志愿。指标到校志愿与民办普通高中志愿属同一批次,考生选择其中一所学校填报。
择优录取志愿在公办普通高中进行选择,学校按照优先级从高到低顺序排列填报。
三、录取规则
各批次不得重复录取,也不得超计划招生。成绩相同者以小分即语文、数学、英语三科总成绩高者优先录取,再有相同则增加体育成绩进行对比。
指标到校、民办普通高中录取:按照志愿,总成绩从高到低进行录取。指标到校未完成的计划数,统一纳入择优录取批次录取。民办普通高中未完成的招生计划经县教育局申请,市教育局审定同意后可在银川三区内进行招生。
择优录取:施行平行志愿投档,坚持“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即投档时,优先按照考生成绩排位,再依据考生志愿顺序。择优录取阶段公办普通高中如有未完成的招生计划,对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下一定分数段以上未被任何学校录取的考生进行一次征集志愿录取。规定时间内未填报征集志愿视为放弃资格。择优录取征集志愿阶段未完成的招生计划经县教育局申请,市教育局审定同意后可在银川三区内未被录取的考生征集志愿录取。
7月30日前完成招生录取任务,录取结束后不能按时报到的已录取考生,应向录取学校提出书面申请,经同意后方可延期报到。对未经录取学校同意逾期不报到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缺额不再进行补录。
四、工作要求
(一)新生入校和入学复查。考生凭录取通知书,按照录取学校规定的时间和有关要求办理报到手续。不能按时报到的已录取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对因考生个人原因延误高中学籍、考籍注册,责任自负。普通高中学校要对新生入学资格进行认真审查,防止冒名顶替入学。要严格学籍管理,严格实际就读管理,不得“空挂学籍”“人籍分离”。
(二)做好宣传和服务。要做好普通高中招生方案宣传解读,加强宁夏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报名政策宣传,加大中职学校招生和资助政策宣传力度。切实做好志愿填报、录取通知书发放、考生建档、资助等咨询指导,温馨为考生和家长服务,确保考生顺利进入高中阶段学校入学就读。
(三)普通高中学校在县中小学招生领导小组的领导下,成立招生工作专班,完善招生工作制度,严格自律,不得录取已被录取考生,不得争抢生源扰乱正常招生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