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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经营主体: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保障2026年家电以旧换新、3C数码产品购新补贴政策有序实施,根据自治区商务厅工作安排,现公开征集活动参与经营主体,开展补贴商品及价格备案等相关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对象
依法登记注册,主营销售商品包含在宁夏消费品以旧换新相关补贴政策范围内(具体参照相关政策实施细则),具有良好经营管理经验、商业信誉、财务制度的零售经营主体。参照标准为:
1. 依法注册成立的独立经营主体;
2. 具备完善的财务制度,包括但不限于开具普通发票的能力,(销售发票须开具给个人消费者,提供可追溯的进销项发票);
3. 线上线下企业不限,具有服务永宁县消费者的能力;
4. 自愿提供备案销售品类、品牌型号、能效等级、过去一年的销售价格等,备案价不得高于该入围企业同款产品2025年平均销售价格,且在补贴周期内不得上调,配合政府部门严格防范骗补、套补等行为;
5.能够先行垫付活动资金,有意愿通过垫资方式参与活动;
6.具备为消费者提供送新收旧一体化服务能力;
7. 企业管理运营规范,诚实守信,服务优良,遵守国家消防、安全、环保等相关规定,近一年内资信状况良好,无重大违法违纪行为;
8. 能够接受和受理平台交易方式,配备满足活动开展所需的电脑、打印机、POS机等设施设备和专职工作人员,能够及时上传并妥善管理相关销售材料;
9. 签署承诺函,承诺诚信参加活动,认真核实交易信息,保证相关凭证、台账等信息真实性;
活动期间,对出现借机抬高实际价位、进行商业欺诈、弄虚作假、骗补资金以及质量、价格等问题的参与商家,依法依规严厉查处。
二、申报材料
1.企业商品备案表(附件1);
2.企业承诺函(附件2);
3.企业销售门店清单(附件3);
4.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5. 企业2025年度前三季度增值税申报表、销售流水台账、财务报表、产品备案价格表、进销存台账等佐证材料复印件;
6.“信用中国”打印的企业信用报告;
7. 品牌企业授权合作协议或授权书等;
8. 具备旧家电回收资质的证明材料(与回收企业签订的合作协议等、回收企业的营业执照、再生资源回收备案证明等);
注:申报材料一式两份(县商务和投资促进局一份、银川市商务局一份),逐页加盖公章。
三、申报流程
参与申报的经营主体将申报材料报送至永宁县商务和投资促进局,并对申报经营主体的申报条件和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进行审核,审核无误后第一批次于2025年12月30日以正式文件随材料报送至市商务局。后续批次于每月15日前报送永宁县商务和投资促进局。
四、工作要求
活动期间,对出现借机抬高实际价位、进行商业欺诈、弄虚作假、骗补资金以及质量、价格等问题,一经查实,取消经营主体参与资格,追回违规发放资金,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追究相应责任,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五、报名咨询电话
永宁县商务和投资促进局 :8456976
永宁县商务和投资促进局
2025年1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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