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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区、县直中小学、幼儿园、民办学校:
根据《永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永政办发【2017】122号)文件要求,进一步加强校园安全工作,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各项措施,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县教育局决定自2017年7月至10月,集中开展全县校园安全大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重点内容
(一)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
重点检查各学区、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建设情况、安全责任清单建立和落实情况、强化校园安全责任措施情况、暑期家长监管主体责任提醒情况。
(二)安全教育活动开展情况。
重点检查各学区、中小学、幼儿园开展安全教育主题活动、防灾减灾演练、安全教育培训,特别是暑期防溺水、道路交通安全教育的相关教育活动开展情况。
(三)开展专项治理情况。
重点检查防溺水专项、防欺凌、暴力专项、消防安全专项、危化品安全专项、校车、交通安全专项、食品卫生安全专项、极端异常天气安全专项、校园周边环境综合治理专项、校园公共设施、体育设施安全专项等九大安全专项治理情况。
(四)暑期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情况。
1、校内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情况。重点是对排查学校的校舍、围墙、功能室、大门、厕所、体育设施、电气设备、消防设施、用水用电、校园周边地质灾害,特别是消防安全检查、实验室危化品安全检查、假期维修施工安全等各类隐患排查的记录、问题清单,解决时限、整治销号措施等。
2、校园周边环境的安全巡查情况。重点是对校园周边存在的安全隐患排查情况、学校附近水域、道路交通枢纽安全提示牌、安全教育横幅设置情况,以及巡查情况。
(五)暑期值班制度落实情况。
重点是暑假期间的值班和安全巡查工作情况,严格执行领导带班制度、24小时值班情况以及遇到重要突发紧急情况的快速反应、妥善处置、及时上报情况。
(六)暑期教师安全培训和教师外出登记制度落实情况。
1、教师暑期安全教育培训情况。各学区、学校、幼儿园将安全教育培训作为教师假期培训的重要内容的落实情况。
2、暑期教师外出登记备案落实情况。各学校老师外出在各学校登记备案,学校要掌握老师外出情况,各学校中层领导外出到教育局登记备案,各学校校园长外出向教育局局长登记备案的落实情况。
二、检查安排
(一)全面部署,自查整改。(7月17日至8月31日)
各学区、中小学、幼儿园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大检查的主要任务、重点内容和工作要求,落实责任,细化措施,认真开展自查整改工作。
8月31日前,各学区、学校、幼儿园将自查整改工作方案、总结报告报送至教育局综治办。
(二)实地督查,巩固提高(9月1日至10月20日)
县教育局组织专人在各学校自查自改的基础上,对各学校进行检查,同时对各学校安全大检查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综合考评。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切实加强对全县各中小学、幼儿园校园安全大检查工作的组织领导,特成立以县政府副县长马燕任组长,教育局局长马立云为副组长,局机关各班子成员、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校园安全大检查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综治办负责大检查工作的组织协调、督查检查等。
(二)迅速部署行动。各学区、中小学幼儿园要高度重视,及时召开专题会议,细化工作方案,安排部署具体工作,明确责任人和完成时限,全力抓好任务落实。对责任清单的建立要科学、规范,对各项安全工作的部署、开展的活动要有记录、有照片;对安全排查整治要有记录,有问题清单和整改销号清单,及时存档并做到档案管理规范。
(三)严肃追责问责。教育局将专门安排对此项工作落实情进行检查,检查结果计入年底考核,并对工作落实到位、档案在管理规范的学校进行通报表扬,对工作落实不力,自查自改不认真、隐患排查整治不彻底,责任不落实、组织不得力的学校给予通报批评,对因工作不落实导致事故发生的,将对学校主要负责人依法依规依纪严肃追究责任。
(四)加强总结和宣传。各学区、学校要紧紧把握对内宣传教育、对外示范引导的原则,加强对校园安全工作的总结,形成经验性的文字材料进行宣传和推广。
附件:教育局校园安全大检查分组安排表
永宁县教育局
2017年7月13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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