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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640121010100320Y/2023-00137 文  号 李政发〔2023〕36号 生成日期 2023-04-29
发布机构 永宁县李俊镇人民政府 责任部门 李俊镇人民政府 关 键 字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是否有效 有效

李俊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九小”场所、 “三合一”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治理 工作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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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村(社区)、镇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现将《李俊镇“九小”场所、“三合一”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按照职责分工抓好落实。

李俊镇人民政府

2023年4月26日

(此件公开发布)

  李俊镇“九小”场所、“三合一”场所

  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方案

2023年4月2日,银川市兴庆区北安小区一住宅发生火灾,导致3人死亡。火灾事故发生后,自治区党委书记梁言顺立即作出批示,强调“要做好家属情绪安抚和善后工作,迅速查清火灾原因,同时深刻汲取教训,以案示警,警钟长鸣,教育群众增强消防安全意识”。自治区党委常委、常务副主席陈春平作出批示,要求“要迅速查明原因,依法依规严肃追责。要汲取教训,全面开展火灾风险隐患排查,坚决防止类似事件发生”。自治区党委常委、银川市委书记、市长赵旭辉批示,要求“全力救治伤者,排查事故原因,消除事故隐患,妥善处置善后,举一反三避免类似事故再次发生”。为深刻汲取此次火灾事故教训,坚决防范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根据自治区、银川市、永宁县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和相关通知精神,结合我镇实际,在全镇范围内集中开展“九小”场所、“三合一”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治理,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治理时间

即日起至2023年6月底

二、治理范围

小商店、小餐馆、小网吧、小旅馆、小歌舞娱乐场所、小美容洗浴场所、小培训机构、小诊所、小生产加工企业等“九小”场所及沿街门店等火灾多发场所。

三、治理重点

住宿与生产、经营、仓储合用场所;门窗设置金属栅栏、防盗网和广告牌等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障碍物;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消防车道;违规使用易燃可燃材料夹芯彩钢板;消防设施、器材未配置,或未保持完好有效的;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场所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电动自行车在门厅、楼梯间、走道、地下室等室内公共区域违规停放充电;违规用火、用电、用气、私拉乱接电气线路。

四、组织领导

为扎实开展“九小”场所、“三合一”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特成立李俊镇“九小”场所、“三合一”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一领导专项整治行动。

组  长:何  乐  镇党委副书记、政府镇长

副组长:张自军  镇党委委员、人大主席团主席

常金平  镇党委副书记、李俊派出所所长

徐建军  镇党委副书记、政法委员

刘  刚  镇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杨  阳  镇党委委员、组织委员、宣传委员

乔玉杰  镇党委委员、政府副镇长

何兴花  镇党委委员、政协委员、政府副镇长

潘  菲  镇党委委员、武装部部长

成  员:尤  雷  李俊镇派出所副所长

屈  鹏  李俊市监所代理所长

高  田  李俊司法所所长

付东晓  李俊卫生院院长

刘永亮  镇综合办公室主任

姚海学  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主任

马斌涛  镇综合执法(应急管理)办公室主任

明  晶  镇社会事务管理办公室主任

朱  亮  李俊供电所所长

唐  谦  镇党建办公室主任

李志华  镇经济发展办公室主任

闫学梅  镇民生服务中心主任

张金珊  镇综治中心临时负责人

强万福  雷台村党支部书记

强  波  东方村党支部书记

许建华  许桥村党支部书记

马新立  丰登村党支部书记

刘春侠  侯寨村党支部书记

范月侠  友爱村党支部书记

马克选  王团村党支部书记

马学平  团结村党支部书记

张学仁  魏团村党支部书记

赵宏文  李俊村党支部书记

马自龙  金塔村党支部书记

白兴军  古光村党支部书记

甘为平  李庄村党支部书记

吴保仓  宁化村党支部书记

吴文波  西邵村党支部书记

袁  武  李俊社区党支部书记

马建雄  玉泉营农场社区党支部书记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安委办,办公室主任由张自军兼任,具体负责办公室各项工作的组织协调、督导考评、信息整理等工作。

五、任务措施

(一)网格全面排查。坚持属地管理原则,以各村(社区)为基本单元,联合派出所、综合执法、市场监管等群防群治力量,按照网格划分,明确职责和相关责任人,全覆盖开展排查。

(二)部门条线排查。各办公室(中心)要依法认真履行综合监管职能,组织专门力量开展排查整治,切实消除火灾隐患。综合执法办公室(应急管理办公室)、李俊派出所依法履行日常消防监督检查和消防宣传教育职责,重点加强对沿街门店、商住场所、小旅馆等小经营场所、“三合一”“多合一”等场所检查,加大对违规住人问题的检查力度,及时查处和督促整改火灾隐患问题,积极开展全方位的消防宣传教育。要加大对沿街商住场所外窗设置金属栅栏、户外广告牌遮挡外窗逃生、采用易燃可燃彩钢板搭建临时建筑等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该拆除的立即拆除,绝不手软。社会事务办公室负责督促指导物业服务企业加强住宅小区消防安全管理,严查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消防设施器材损坏及占用堵塞消防车通道等现象。经济发展办公室要加大居民燃气管道安全检查,及时更换老化管道、阀门等,加快推进居民燃气报警器安装使用,对排查发现的风险隐患实行清单管理、逐一整治销号。市监所负责督促指导市场综合监管网格员加大对市场主体单位的检查巡查力度,及时劝导单位场所整改火灾隐患。严格查处电线、插座、开关等假冒伪劣家用电器产品,依法处罚生产、销售企业单位。其他各办公室(中心)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要求,加强对本行业领域内消防工作的督促指导,强化小型经营场所(购物、餐饮、住宿、娱乐、休闲、医疗、教学、金融、加工、仓储物流、易燃易爆危险品销售和储存、商务和居家服务)的消防安全日常管理和源头管控;加强餐饮场所、商住混合体场所等排查,严禁在高层建筑中储存、使用生物燃料;生物燃料使用场所要满足安全条件,储存容器要满足材质要求;增加储存设施防晒防高温防自燃措施和防泄漏措施,经常性地开展安全检查;严格限制燃料存放量,减少固有安全风险;储存地点应相对独立,严禁将容器放置在厨房和有火源的场所。各办公室(中心)要各司其职、各尽其责、条块结合,形成监管合力,整治突出问题,坚决遏制“小火亡人”多发频发势头。

(三)建立“三个清单”。各村(社区)、办公室(中心)对检查的每一个场所都要登记在册,摸清场所建筑面积、层数和人员数量,并逐一建立隐患问题、整改措施、整改责任“三个清单”(具体样式见附件),动态调整、跟踪整改。

(四)开展精准宣传。一是加强警示教育。针对近期“九小”场所、“三合一”场所火灾案例,要利用各大主流媒体、新媒体视频,广泛宣传,以案说法、以案明责、以案警示。二是强化常识宣传。开展安全用火用电、火场逃生自救等常识宣传,滚动播出消防安全字幕,加强安全提示。三是开展精准宣传。通过主动提醒、上门培训,让群众牢固树立“发生火灾立即拨打119火警电话”的安全自救意识,知晓发生火灾正确判断逃生路径和方法、识别火场浓烟危害。四是拓宽宣传渠道。利用横幅、宣传册等资源传递消防常识。组织居民群众、小场所业主学习消防安全知识。五是加强农村宣传。在主要街区、农村公共活动场所,设置消防宣传栏,利用“村村通”大喇叭录制消防宣传音频,常态化提示消防常识。

(五)强化常态治理。一是落实物防技防措施。在“九小”场所推广安装独立式火灾探测报警器;在小型餐饮经营场所推广安装燃气报警装置;住宿与生产、储存、经营场所合用的,必须通过实体墙隔断等形式进行防火分隔;“九小”场所集中区域建设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充电场所。二是完善长效管理机制。结合此次专项治理,固化经验做法,进一步完善乡镇消防“一委一办一中心”实体化运行,形成检查全流程闭环,压实工作责任,防止问题隐患反弹,切实打牢基层火灾防控基础。

六、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即日起至4月14日)。各村(社区)、办公室(中心)要迅速进行安排部署,明确工作任务、列出任务清单,深入开展专项治理工作,确保各项工作落实落地。

(二)排查整治(4月15日至6月30日)。各村(社区)、办公室(中心)要按照文件要求和网格责任划分,开展集中划片摸排登记和分类检查,全面查清本辖区、本系统内“小火亡人”多发场所的数量、分布、隐患特点等情况,并逐一登记在册,建立“一户一档”。于每月16日、26日前报送《李俊镇“九小”场所、“三合一”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治理统计表》(见附件1)和《李俊镇“九小”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治理“三个清单”》(见附件2)。

(三)总结上报(7月1日至7月5日)。各村(社区)、办公室(中心)要对专项整治进行认真梳理总结,分析存在的主要问题,提出改进工作措施,固化经验做法,健全完善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工作机制。

附件:1.李俊镇“九小”场所、“三合一”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治理统计表

      2.李俊镇“九小”场所、“三合一”消防安全专项治理“三个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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