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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1640121MB1074079Q/2025-00002
  • 永审服(批)发〔2024〕121号
  • 永宁县审批服务管理局
  • 永宁县审批服务管理局
  • 有效
  • 2025年01月06日
永宁县审批服务管理局关于永宁县2025年中央预算内投资和美乡村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永审服(批)发〔2024〕121号
时间:2025年01月06日 来源:永宁县审批服务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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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宁县农业农村局:

你单位《永宁县农业农村局关于永宁县2025年中央预算内投资和美乡村建设项目可研报告审批的函》及相关资料已收悉,根据分类管理政府投资项目的相关要求、《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关于做好2025年乡村振兴(和美乡村建设及农村产业融合发展方向)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诸备工作的通知》《永宁县人民政府常务会议纪要》(十九届第八十九次)精神及相关要件资料,同意该项目开展前期工作,但在落实项目建设资金筹措方案前,不得实施。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代码

项目代码为:2410-640121-20-01-380228

二、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自治区一号文件,学习运用“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经验,进一步提高农村基础设施和基本公共服务水平,打造一批特色鲜明、宜居宜业的和美乡村典范,有力有效推进乡村全面振兴原则同意实施永宁县2025年中央预算内投资和美乡村建设项目

三、建设地点

目位于永宁县下辖的6个乡镇的18个行政村,涉及望远镇板桥村、上河村、通桥村、长湖村、政权村、永清村;望洪镇东和村;杨和镇旺全村、东全村、南北全村;李俊镇玉泉营农场、魏团村;闽宁镇武河村、玉海村、园艺村、福宁村;胜利乡黄羊滩农场、园林村。

、建设内容及规模

实施18个村的人居环境整治(其中常住人口1000人以上的6个村,2000人以上的12个村),主要内容包括村庄公共设施、农村生活污水和垃圾处理设施建设等。

(一)村庄公共设施。改造、新建沥青路4.59万平方米,拆除破损硬化6.5万平方米,新建混凝土路11.76万平方米,安装混凝土道牙4868米,新建、改造面包砖铺装5.84万平方米,维修、新建太阳能路灯1228盏,村庄绿化7990平方米,种植行道树等苗木2000余株,清运建筑垃圾2.33万立方米;安装健身器材10套,新建植草砖护坡104平方米、砖砌挡墙28米,清理村庄残垣断壁、危旧房屋等2.15万平方米;现状给水井提井、降井5座等。

(二)生活污水治理。扩建污水处理站3处,敷设污水管网6.56万米,拆除并恢复给水管660米,新建检查井、沉泥井1843座,化粪池33座,配套化粪池防护围栏818米,铺设砂石路940平方米,拆除并恢复灌溉渠1507米等。

(三)生活垃圾治理。新建垃圾分类收集点33个等。

、工期安排

项目建设期计划为2025年4月至2026年6月。

、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

项目估算总投资为8970万元,其中工程费用7906.33万元,其他费用636.53万元,预备费用427.14万元。资金来源为申请中央预算内资金7800万元(全部用于工程费用),县级配套资金1170万元。资金筹措不到位不得开工建设,坚决不能因项目建设形成新的地方政府隐性债务。

、招投标

项目施工、设备、安装要严格遵照《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16号)《宁夏回族自治区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令第103号)规定执行。

、其他

请根据有关规定及本批复要求,严格按照限额设计原则抓紧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编制项目初步设计,报我局审批项目建设中的有关节能、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等内容严格按国家有关规定和标准执行。

本批复文件有效期限为2年,自发布之日起计算。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内未办理任何其他手续的,到期自动失效。

附件:综合估算表

                 永宁县审批服务管理局

                  20241230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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