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更好地向社会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保障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永宁县卫生健康局政府信息的权益,特编制了《永宁县卫生健康局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
一、信息公开范围及分类
1. 组织机构。主要包括:卫健局概况,主要职责,领导介绍及分工,内设机构和直属机构设置、联系方式等。
2. 政策法规。主要包括:卫健局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解读。
3. 人事信息。主要包括:卫健局人事任免事项、公务员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录用计划、程序、结果等。
4. 财政信息。主要包括:卫健局年度部门预、决算及“三公”经费预、决算。
5. 规划计划。主要包括:卫健局事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及专项工作计划等。
6. 业务工作。主要包括:卫健局服务事项依据、程序、时限、时间、地点、联系方式等,行政权力清单。
7. 其他工作。主要包括:卫健局召开的重要会议、活动的主要情况,卫健局制定下发的规范性文件和其他不涉密的文件;目标责任考核工作情况及卫健局职责范围内依法应当公开的其他信息等。
二、公开方式
(一)主动公开
(1)主动公开程序
1、信息形成或者变更时,由起草或拟稿部门提出公开属性建议;
2、报审签领导确定信息公开属性;
3、属主动公开内容按照规范整理信息内容;
4、经保密审查和文字审核后公开。
(2)主动公开时限
本单位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自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4)主动公开查询地址
永宁县卫生健康局 永宁县杨和街85号
(5)主动公开方式
1.“银川市永宁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网址:http://www.nxyn.gov.cn)。
2.“永宁卫生健康”微博、“永宁县卫生健康局”微信公众号等政务新媒体。
3.广播、电视等媒体;
4.永宁县卫生健康局信息公示栏及信息查阅点。
(二)依申请公开
(1)依申请公开受理范围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提出的信息公开申请。下列信息不予公开:
1、确定为国家秘密和涉及国家安全的信息;
2、依法受保护的商业秘密;
3、依法受保护的个人隐私;
4、法律、法规禁止公开的其他事项。
(2)依申请公开受理程序
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按以下情况予以答复:
1.属于公开范围的,明确公开时间、公开场所、公开方式,或直接向申请人提供。需延长公开期限的,应说明延长的理由;
2.属于不公开范围的,说明理由;
3.属于公开范围且已经主动向社会公开的,指引告知申请人;
4.申请的信息不属于本单位掌握的,协助将申请转递相关受理机关,同时告知申请人转递情况和联系方式;
5.申请公开的信息不存在的,告知申请人;
6.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内容描述(每份申请表格限填一项申请内容,内容应尽量描述详尽明确;若可能,请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文号);
(3)依申请公开申请方式
1.现场申请。申请人下载《永宁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到银川市永宁县卫生健康局现场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公地址:宁夏银川市永宁县杨和街85号。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夏季:8:30-12:00,14:30-18:30;冬季:8:30-12:00,14:00-18:00。
2.信函申请。申请人下载《永宁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邮寄至银川市永宁县卫生健康局,邮寄地址:宁夏银川市永宁县杨和大街85号。
3.传真申请。申请人下载《永宁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请相应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传真:0951-8011489
4.在线申请。申请人登陆“银川市永宁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首页—“政务公开”栏目—“我要申请”—“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系统”—“政府组成部门”—“永宁县卫生健康局”页面(网址:http://www.nxyn.gov.cn/zwgk/ysqgk/sy.html?id=359),按照提示在线填写《银川市永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并提交,申请提交成功后,系统会反馈查询码用来查询办理结果。
申请人向本机关申请获取与自身相关社会保障等方面政务信息时,应当出示有效身份证件或证明文件,当面向本机关提交书面申请。
本机关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短消息等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服务业务。
(4)收费标准
本机关按照《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国办函〔2020〕109号)精神,实行按量计收。
具体收费办法为:
按量计收适用于申请人要求以提供纸质件、发送电子邮件、复制电子数据等方式获取政府信息的情形。相关政府信息已经主动对外公开,行政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一)项、第(二)项的规定告知申请人获取方式、途径等的,不适用按量计收。按量计收以单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为单位分别计算页数(A4及以下幅面纸张的单面为1页),对同一申请人提交的多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不累加计算页数。
按量计收执行下列收费标准:
(一)30页以下(含30页)的,不收费。
(二)31—100页(含100页)的部分:10元/页。
(三)101—200页(含200页)的部分:20元/页。
(四)201页以上的部分:40元/页。
本机关将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处理期限内,按照申请人获取信息的途径向申请人发出收费通知,说明收费的依据、标准、数额、缴纳方式等。申请人应当在收到收费通知次日起20个工作日内缴纳费用,逾期未缴纳的视为放弃申请,本机关不再处理该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处理期限从申请人完成缴费次日起重新计算。
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机构名称:永宁县卫生健康局
办公地址:永宁县卫生健康局 永宁县杨和街85号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班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951-8011489
传真号码:0951-8011489
邮政编码:750100
电子邮箱:ynws_bgs@163.com
四、投诉方式及程序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本级政府监察部门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