望镇(批)发〔2023〕3号 签发人:杨 钊
望远镇人民政府关于2023年望远镇上河村
高质量美丽宜居村庄建设项目
初步设计的批复
望远镇人民政府:
你单位《关于审批《2023年望远镇上河村高质量美丽宜居村庄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函》及相关材料已收悉,经永宁县人民政府专题会议纪要研究(2023年 第52期)同意,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代码
2308-640121-16-05-588571
二、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为了进一步加快落实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提升村容村貌,提升望远镇上河村美丽村庄环境品质,增强聚集人口、聚集产业的功能,增强项目承载能力,逐步改善村镇面貌,完善基础设施条件,现规划建设上河村高质量美丽宜居村庄建设项目。
三、建设地址
望远镇上河村1队
四、建设内容和规模
硬化道路长 1000 米、宽 3、3.5 米(合计 3600平方米),浆砌块石护坡 1600 平方米,安装 6 米高太阳能路灯 20盏,铺设污水管 De315 HEPE 双壁波纹管长 1320 米,dn110 PVC-uh管长 645 米,φ1000 圆形混凝土污水检查井 61 座,φ1000 圆形混凝土污水沉泥井 61 座,50m³化粪池一座,dn110 给水管道改迁 470 米,道桥 3 座(8X5 米)。
五、工期安排
项目建设期3个月
六、投资概算及资金来源
项目投资概算199.12万元,其中:工程费用188.70万元,其他费用8.45万元,预备费1.97万元。项目资金来源为银川市高质量美丽宜居村庄奖补资金100万元,剩余资金争取乡村振兴衔接资金。
七、招投标
工程施工、勘察、设计、监理等招标要严格按照《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16号)《宁夏回族自治区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令第103号)规定执行。
八、项目管理
项目建设请严格按照批复的规模、内容、标准实施,不得随意增加建设内容、扩大建设规模、提高建设标准、改变设计方案,项目建设中的有关节能、土地保护、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等内容严格按国家有关规定和标准执行。同时项目建设要严格按照项目“四制”组织管理,并加强建设资金的使用和管理,要严格保证专款专用,严禁挤占挪用,并据此批复尽快办理相关建设手续,争取早日开工建设。
本批复文件有效期限为2年,自发布之日起计算。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或者未办理任何其他手续的,到期自动失效。
附件:综合概算表
望远镇人民政府
2023年8月21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