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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街道)党(工)委,宁夏永宁工业园区党工委,县委各部委、人民团体、县直各机关、企事业单位、区市属驻永各单位党(工)委(党组)、总支、支部:
《永宁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包抓分管领域学习 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调研 “讲一课”制度》已经十四届县委2020年第10次常委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落实。
中共永宁县委办公室
2020年5月28日
永宁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包抓分管领域学习 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调研“讲一课”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全县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实效,持续推进理论学习成果指导工作实践,按照区市党委关于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相关要求,制定本制度:
全县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要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全党、教育人民、推动工作。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要按照分管工作,包抓分管领域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每年至少参加包抓党委(党组)集中研讨(或专题调研)学习会议1次,并针对学习成效进行指导点评。
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按照分管工作,负责在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会议时传达学习各自分管领域文件、会议、讲话精神等相关内容。
全县各级党委(党组)每年初围绕本部门、本单位、本辖区需要解决的突出问题,确定调研课题。要通过深入基层、现场办公、外出考察等途径进行调研,汇总调研材料,提出解决问题措施方法,整理转化理论成果。可以围绕调研主题结合本人调研成果,不定期举行研讨交流,分享调研成果经验,推动实际工作。
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要坚持每季度至少到基层调研1—2次(全年不少于4次),对本人承担的重点调研课题抓好调研成果转化,形成调研文章不少于2篇;严格履行领导干部发表文章报备审核制度,每年在地市以上刊物发表调研文章不少于1篇。全县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每年开展专题调研学习不少于2次,形成相关内容调研文章不少于2篇。
在调研过程中,要厉行节约、杜绝铺张浪费,不得违反廉洁自律有关规定,不得给基层增加负担。
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要将“讲一课”理论辅导工作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认真备课,深入分管部门、包联乡镇(村、社区)开展对象化、分众化、互动式宣讲活动,打通基层理论武装“最后一公里”,为各项工作有力推进提供坚强思想保证。
理论辅导既可以邀请本地、本部门主要领导进行专题辅导,也可以聘请上级领导或区内外理论工作者进行授课。全县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在本单位、本系统、分管部门(企业)或包联乡镇(村、社区)开展“讲一课”或讲座活动,原则上每年不少于1场次。
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分管工作如有变动,由继任者继续履行包抓职责。
附件: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包抓党委(党组)分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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