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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640121-121/2018-77920
  • 永审服发〔2018〕60号
  • 永宁县审批服务管理局
  • 永宁县审批局
  • 有效
  • 2018年08月13日
永宁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关于印发《2018年群众评议机关作风活动永宁县行政审批服务局测评实施方案》的通知
永审服发〔2018〕60号
时间:2018年08月13日 来源:永宁县审批服务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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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科室、各窗口:

现将《2018年群众评议机关作风活动永宁县行政审批服务局测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落实。

 

                                                                  永宁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2018年8月13日

(此件公开发布)

 

2018年群众评议机关作风活动

永宁县行政审批服务局测评实施方案

 

    根据自治区政务服务中心《关于印发<2018年全区群众评议机关作风活动自治区政务服务中心测评实施方案>的通知》(宁政服发2018〕41号)精神,为拓展群众评议与监督渠道,积极构建“不见面、马上办”审批模式,切实解决企业群众办事“痛点”“堵点”问题,进一步推动我县政务服务队伍作风转变,积极营造更加优质高效的政务服务环境,打造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结合工作实际,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评议对象

   永宁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审批科室及业务科室;进驻永宁县行政审批服务局设窗口的各部门、单位;各乡镇民生服务中心。

二、评议内容

将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贯穿群众评议机关作风活动始终,围绕机关“四风”问题及新表现、机关“三不为”问题整治情况,紧扣“不见面、马上办”落实效果,针对企业群众办事“堵点”“痛点”问题的解决进行综合评议。

(一)服务环境。评议县行政审批服务局进驻部门及其政务服务事项是否彻底,有无“两头受理”现象;窗口设置是否科学,企业群众办事是否便利。

(二)服务程序。是否按照规定流程受理办理,审批程序、

申报材料、办理时限是否合理;落实首问负责、一次性告知、限时办结等制度是否到位;是否存在办事效率低,工作相互推诿扯皮等问题;信息公开是否到位,是否方便群众监督。

(三)服务行为。是否存在“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等现象;是否存在接待办事群众态度冷漠、语气生硬;是否做到主动服务、文明服务、微笑服务、便民服务;有无投诉举报等现象;工作人员是否存在“慢作为、不作为”问题;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廉洁自律有关规定是否到位;办理政务服务事项过程中有无“吃拿卡要”等问题。

    评分内容详见附件1。

三、评议方法

群众评议机关作风活动贯穿全年工作之中,主要通过宁夏政务服务网、12345 便民服务平台、网上问卷调查、回访抽测、举报投诉等方法综合测评,评议总分为 100 分。政务服务评价指标分为“非常满意、满意、基本满意、不满意和非常不满意”五级,分别对应“5 分、4 分、3 分、2 分、1 分”,以评议等级、评价次数加权计算平均分,无评价数据的,以“基本满意”“3 分”计分。

1.宁夏政务服务网。在宁夏政务服务网“我要评”专栏,针对每项政务服务事项、具体办理人、事项所属部门开展测评。引导办事企业、群众对事项名称、法律依据、申请材料、办事流程等进行测评。

    责任科室:运行科牵头,各科室、各窗口配合

2.12345便民服务平台。利用我县12345便民服务平台,收集企业、群众反馈,对办事群众反映的问题及办理情况进行分类统计,按照行业系统分类汇总。

责任科室:12345便民服务平台

3.问卷调查。按照自治区政务服务中心统一设计的问卷,围绕企业群众办事过程中存在的“堵点“痛点”问题,结合我县工作实际印制问卷,在办事大厅设置“群众评议机关作风”专栏,并放置问卷,由值班人员和引导员引导企业群众通过网络测评或现场填写问卷。问卷由监察科统一印制,按工作日分发当天的值班人员和引导员,问卷当天发出当天收回。此项工作将长期开展。

责任科室:监察科

4.回访抽测。根据《自治区政务服务中心政务服务回访制度》规定,采取电话回访、实地回访、问卷回访、巡查回访四种方式,不定期回访服务对象、重点企业,详细记录群众反馈,每季度汇总。

责任科室:监察科

5.举报投诉。通过多种途径,广泛收集企业群众或服务对象的举报投诉,对“不满意”和“非常不满意”两种情况及时跟踪查证,如实记录,作为群众满意度扣分内容。

责任科室:监察科

由监察科每季度统计上述 5 种渠道测评数据,对各科室、各窗口的评议得分按 100 分满分折算,11 月 20日前报自治区政务服务中心汇总,各窗口的评议得分将由自治区政务服务中心汇入自治区部门(单位)评分。

四、活动步骤

   (一)宣传动员

1.召开会议安排部署,成立由局长杨冰任组长,副局长姜磊任副组长,各科室科长、窗口首席代表为成员的群众评议机关作风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监察科,由监察科具体负责工作推进。

2.公开监督电话、电子邮箱,设置征求意见箱,通过五种测评方法,全方位、多层次征集社会各界对行政审批服务局的意见和建议。

监督电话:0951-8021871

电子邮箱:ynxzwdt@163.com

箱:设置在行政审批服务局一楼

   (二)自查自纠

认真对照评议内容和评分内容(附件1),结合各自实际,自觉查找问题、切实整改提高。同时,要将自查自纠与业务工作结合起来,通过作风转变推动整体工作上台阶,努力创建人民满意窗口。

   (三)整改自评

对自查自纠中发现的问题和征求到的意见和建议进行逐条梳理,找准原因,结合实际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整改目标和重点,确定整改时限和责任人,并向社会公布,接受群众监督。

   (四)通报结果及结果运用

对政务服务质量和群众满意度测评情况予以通报,并把评议结果作为考核进驻窗口部门、单位、政务服务分厅及民生服务中心的重要指标。

五、工作要求

群众评议机关作风活动贯穿全年,此项工作已经常态化、长期化,不是“突击式”、“一阵风”调查。自治区政务服务中心《关于印发<2018年全区群众评议机关作风活动自治区政务服务中心测评实施方案>的通知》(宁政服发〔2018〕41号)明确:各市、县政务服务中心(行政审批服务局)的测评结果就是各市、县(区)的最终测评结果,要以测评工作为契机抓好办事窗口作风建设,要围绕企业群众办事“堵点”“痛点”问题着力改进窗口作风。因此各科室、各窗口一定要高度重视,以群众评议机关作风活动的开展为契机,务必对照评议内容和评分内容(附件1)及时自查整改,严格按照评议方法中的责任分工引导企业群众参与评价,并做好档案资料的收集归档,不得推诿扯皮。

在评议过程中被相关方面扣分的科室、窗口以及责任人由局务会议研究处理,窗口被扣分的由局务会议研究同时在月通报部门考核分值中扣除一定分值。

监察科要强化回访抽测,增强巡查测评次数和频率。监察科牵头,各责任科室要结合各自的评议方法加强宣传配合,扩大影响力和参与面,使窗口服务得到客观、公正地评价,确保评议活动扎实开展。

 

联系人:唐静      联系电话:8021351


 

附件:1.《2018年群众评议机关作风活动评分内容》

2. 永宁县2018年政务服务群众满意度调查问卷

3. 永宁县行政审批服务局事项办结回访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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